中藥商行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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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主因

中藥商全國聯合會為了取得調劑權 ,在民國八十五年到八十七年間,大量收買立委,藉以推動藥事法修正案通過。

涉案立委

邱垂貞收受1,010萬元
廖福本收受1,000萬元
趙永清收受210萬元
林光華收受200萬元
李俊毅收受100萬元
許舒博收受100萬元
馮定國收受40萬元
陳鴻基收受30萬元
蘇貞昌收受10萬元

蘇貞昌涉收賄醜聞

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徐慶松,強調蘇貞昌是台北縣選出的立委,與地方互動頻繁,地方公會平常舉辦活動,都會邀請蘇貞昌來致詞,當時是因為蘇貞昌要選縣長,基於禮尚往來,才由幾位熱心的會員捐款十萬元、做為贊助選舉經費之用。
徐慶松說,這件事雙方都留有收據,蘇貞昌有向選委會申報,完全是合法的政治獻金
蘇貞昌接受媒體訪問強調,他當時在競選台北縣長,所以收受新台幣十萬元獻金 ;然而檢調人士指出,由於案發當時,政治獻金法尚未完成立法,民代接受法人或個人捐款無上限規範。


蘇貞昌未誠實申報政治獻金

依據選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選舉結束後要就選舉經費、收到的選舉補助款向中選會申報,超過一定金額者,選後一個月要送稅捐機關核備;檢方向中選會及稅捐機關調閱相關資料後,結果發現三十一名立委中,只有賴來焜一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據了解,檢方也曾提出相關規定詢問蘇貞昌,為何未就收到中藥商贊助款向中選會及稅捐機關申報?蘇貞昌坦言以中選會規定的競選金額上限,多數候選人都會超過,根本不可能誠實申報。

判決結果

檢調偵辦之後,將八名現任和已卸任立委提起公訴,在一審時,只有前立委廖福本邱垂貞被判刑。

二審合議庭宣判, 八人都犯了貪污罪,全部予以重判。

邱垂貞(非主動索賄,但也收到1,010萬元),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受的一千萬元要追繳沒收。
廖福本(索賄1,000萬元,實際收到600萬元),被判八年六個月。
趙永清(收210萬元),遭判八年。
林光華(收200萬元) ,遭判八年 。
李俊毅(收100萬元), 獲判七年六個月刑期,褫奪公權四年。
許舒博(收100萬元),獲判七年六個月刑期,褫奪公權四年。
馮定國(收40萬元),被判七年兩個月刑期。
陳鴻基(收30萬元),四年刑期。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中藥商行賄案/二審逆轉 8立委全重判
中國時報 - 高院二審大逆轉 中藥商行賄案 8名前現任立委重刑
聯合報 - 中藥商案二審/收賄修法 8立委重判[永久失效,無存檔]
壹週刊 第486期 壹號頭條 中藥商買通立委 蘇貞昌涉收賄醜聞[已失效有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