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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藍委+高虹安罷免案7/26投票 台灣史上最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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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讯】

台灣將於7月26日迎來史上最大規模罷免投票,24名國民黨立委連同已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同步開票。

中選會今日發布新聞稿,詳細說明罷免活動相關規範,提醒各界遵守相關法規。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活動期間為7月16日至7月25日止,政黨及個人僅能在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10時從事公開罷免活動。然而,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的活動,不受此限。

不過,網路或媒體播送的支持或反對罷免宣傳廣告,不受上述時間限制。但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各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通通不得刊登任何罷免宣傳廣告。

民調發布部分,中選會訂定明確規範:

  • 罷免案成立至投票前十天:發布民調須載明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等完整資訊,但是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者,不受此限。
  • 投票前十天至投票結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及其他各式具民調外觀的資料。

媒體報導方面,中選會強調,廣播電視可有償提供時段供罷免案宣傳,但針對罷免相關議題的論政、新聞報導或邀請相關人員參加節目時,應「公正公平對待」。

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廣播電視台不得播送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

此外,所有媒體刊登播送罷免廣告時,應標明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廣告檔案、所設定放送的觀眾和條件也應自刊登起保存4年,且不得接受外國、中港澳地區個人或機構直接或間接委託刊播。

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到投票日前一天,在廣播電視或網路上的被罷免人或罷免案領銜人的深度偽造聲音或影像,在經警察機關鑑識確認後,被罷免人或罷免案領銜人可檢具鑑識資料,以書面要求業者在收到後2日內下架該聲音或影像。

中選會特別提醒,領銜人、被罷免人及相關助勢者的罷免言論,不得有以下行為:

  • 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
  • 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
  • 觸犯其他刑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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