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还押两年:香港民主派初选案认罪被告申提前判刑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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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讯】

2021年3月3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多名民主派人士由囚车押送至往法庭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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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参与前年7月中“35+初选”,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被控,当中30人认罪。有7名认罪被告申请于审讯前判刑被拒。法庭表示,认罪被告必须等到同案被告受审后才能量刑。民主派初选案47名被告,2021年3月因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大多数被告以国家安全为由被拒保释,至今而被拘留两年多。

案件由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刑,其中16名认罪被告11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

16名被告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朱凯迪、黄子悦、吴敏儿、谭凯邦、刘颖匡、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及王百羽出庭应讯。有7名认罪被告申请于审讯前判刑,包括袁嘉蔚、吴敏儿、范国威、毛孟静、刘泽锋、黄之锋及冯达俊。

辩方范国威代表律师称,还柙近两年已是惩罚,控方已详列各被告角色,被告已同意案情,理应尽早知道刑罚。

前职工盟主席吴敏儿代表律师称,控方已详列控罪及细节,不会再增添控罪,被告狱中行为良好,会获三分一刑期扣减,与还柙刑期接近。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称,还柙时间不会超出总刑期。控方称,若相当5年量刑起点,仍低于上述刑期中位数。控方称,先让认罪被告获判刑期,会导致审讯不公。控方又称案件罪行严重、被告目标是令香港政府停摆,众被告在案中角色重大,全部判囚10年或以上亦不为过。

此外,控方称一旦被告求情轻判,审讯中却得出求情不实的矛盾案情的话,会造成判刑不公。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称,决定何时判刑与在囚人士良好行为无关、扣减刑期非必然发生。他不认同延后判刑对被告造成预判。

听毕双方陈词后,三位法官之后退庭商议约1小时,拒绝申请,决定所有认罪被告的判刑于案件审讯后处理,理由择日公布。

大多数被告都以国家安全为由被拒绝保释,但陈志全、黄子悦两人除外。黄之锋已被关押超过25个月,其余人被还押超过22个月。

原先有份审理案件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因健康理由退出审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取代,不认罪被告的审讯亦因此押后至2月初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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