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記錄封存」條款及其引發的網絡抗議
【2025年12月2日訊】11月27日,兵團女子強戒所的抖音賬號「兵團禁毒」發布了一條介紹治安管理處罰法新規的視頻,聲稱自2026年1月1日起,包括吸毒在內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公開。南通市文旅局旗下的抖音賬號「南通文旅」在視頻下留言稱「哪位少爺吸了」,引發了中國大陸新一輪互聯網輿情。
- 事件時間線梳理
「兵團禁毒」發布的視頻原文如下:
2026年新規 吸毒記錄可以封存
自2026年1月1日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36條新規 所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包括吸毒記錄)應當予以封存 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公開 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或有關單位可依法查詢 且查詢單位需對記錄保密
「南通文旅」這一天的抖音粉絲數約為35萬,在次日就暴增至400萬。「兵團禁毒」很快刪除了該條短片並關閉了其他視頻的評論功能,各條視頻空有點讚,評論寥寥無幾。南通文旅同樣關閉了所有視頻的評論功能,其發布的最新一條視頻點讚量達到200萬以上,數據明顯偏高。「群眾的不滿從不是空穴來風」「人民群眾對此依舊錶示『零容忍』『禁毒寸步不讓』」,這是濟南日報對這條法規與網友的看法的公開報道;雲南日報、淄博文旅、浙江文旅、廣元文旅、臨滄文旅、都安文旅、新昌文旅……越來越多有官方背景的賬號在這個節骨眼紛紛發布涉及禁毒、抗爭等主題的視頻,不禁引發人們的聯想。
12月1日,中央電視台等媒體開始報道此事,並解釋「封存吸毒記錄」的行為針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而非走私、販賣毒品等犯罪行為,目的是為曾受到治安處罰的800多萬人擺脫終身標籤,使他們有機會能重新開始。此類違法行為留存在公安系統中、未被徹底刪除,而針對網約車司機、幼師、保安等行業的法定監管行為不受影響。
- 「吸毒記錄封存」的相關立法是怎麼出現的?

有「小刑法」之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頒佈於2005年。2023年9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進行初次審議。修訂草案第一百三十六條如下:
對違反治安管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違法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這時,行政違法封存制度還只適用於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對涉毒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也更嚴厲了。例如,新增了以下條款:
聚眾、組織吸食、注射毒品的,對首要分子、組織者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同時責令其六個月至一年內不得進入娛樂場所、不得擅自接觸涉及毒品違法犯罪人員。違反規定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
司法部部長賀榮對此說明如下:
(五)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一是對涉及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明確規定從重處罰。二是規定詢問不滿十六周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能到場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適成年人到場。三是增加對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記錄封存制度的規定。
會後,修訂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全文公布,徵求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的意見。2024年6月25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在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其中在當時引發爭議的「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得到修改,未見涉及封存制度的意見。這個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一百三十五條中對未成年人封存制度的規定與第一次的修訂草案相同。
2024年7月18日,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堅持正確人權觀,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2025年6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發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於4月1日召開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修訂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司法部、公安部有關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6月16日,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再次進行了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修訂草案經過兩次審議修改,已經比較成熟。……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提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對治安違法記錄也應予以封存。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修訂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見,已經比較成熟,建議儘快通過。與會人員還對修訂草案提出了一些具體修改意見,有的意見已經採納。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已按上述意見作了修改,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三次審議稿沒有徵求公眾意見。2025年6月27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原先的未成年人違法封存的條款已經修改為:
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但有關國家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違法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同日,習近平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九號,至此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最終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涉毒條款(第八十三至八十七條)相較最初的修正案略有減輕,但相較於2005年的版本依然更為嚴厲。假如真有為自己謀求特權的「少爺」,這位「少爺」大概不會通過立法的手段來干預,因為等的時間確實會有一些長。
- 輿情引發的討論與抗爭
拋開「少爺」不談,單是封存制度本身就引發了社交媒體上一定規模的討論。鴉片在中國人民的歷史上刻下了一道難以磨滅的傷痕,幾十年以來經過社會各界的不懈努力,「遠離毒品」的觀念深入人心,而對於美、泰等部分地區推行大麻合法化的政策,人們也會深表遺憾。在這裏,任何涉及「毒品非罪化」的嘗試都會引發極大的反對聲浪,這也是點燃此次輿情的關鍵所在。
沈逸對此提出了強烈的質疑。在一些歐美發達國家,吸毒記錄封存往往意味着毒品消費合法化的起點,他懷疑這一法案的通過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別有用心的人在立法程序上動了手腳。央視等媒體強調「輕微行政違法記錄為社會海量的違法人員造成了不便」,但吸毒這類違法行為的程度相較常見的打架鬥毆等行為要嚴重得多,因此應當區別對待,通過建立分級制度使封存機制更加完善。
網民對行政違法封存制度產生了強烈的反對情緒,社會各界的立場出了奇地一致。打開官方媒體對國家禁毒政策的宣傳視頻,可以看到滿屏「拒絕封存」的彈幕;抵制這一政策的聲浪出現在了各個社交媒體的評論區:「試一次也沒關係,反正會封存沒有誰知道,這樣的法條通過後就是給吸毒開了口子」「憑什麼他們一句我錯了,就能和我一樣清清白白」「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銘記虎門銷煙,遠離毒品,致敬緝毒警察!」「我們要的是寸步不讓的立場!」……這些聲音引發了網友的廣泛共鳴,任憑官方一再強調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堅定立場,反對為吸毒行為「減壓」的聲音沒有變。有的民眾開始嘗試讓有關部門聽到自己的聲音,向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中國政府網等渠道反映意見,自K簽證以來的新一輪參政熱潮形成了。
這樣的法律最終的結局如何呢?大概有以下幾種可能:
- 修正案得到通過,有相關爭議的法律暫緩執行,或者更健全的、區分不同違法行為的相關法規得到了完善。
- 立法程序就此告一段落。輕微違法記錄封存了起來,但有關部門依舊能比較輕鬆地獲取到涉毒人員的信息,高壓禁毒的環境沒有變。
- 吸毒記錄封存制度最終成為了中國毒品合法化的開端。
一些國家近年發生的現象告訴我們,用毒品不可逆轉地毀掉一個社會只需一代人的努力。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不希望看到這一幕。
消息來源
- 濟南日報,群眾的不滿從不是空穴來風!「哪位少爺吸了」,撕開新規爭議。,抖音,2025年12月02日。
- 南通官方賬號一句「哪位少爺吸了」 吸粉400萬,聯合早報,2025年11月29日。
- 中國新聞組,「哪位少爺吸了?」 吸毒紀錄將被封存 網疑為特權洗白,世界新聞網,2025年11月29日。
- 中國新聞周刊,吸毒記錄封存,為「少爺」開綠燈?,新浪財經,2025年12月01日。
- 央視新聞,「吸毒記錄等將被封存」引熱議 專家:記錄封存≠風險隱身,央視網,2025年12月01日。
- 廖文綺,中國修法「吸毒紀錄可封存」 網友質疑為權貴開綠燈,經濟日報,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