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蘇震清等12人因為涉嫌收賄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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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訊】

台北地方檢察署於9月21日偵結立委收賄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十二人,包含現任立法委員民進黨籍蘇震清、國民黨籍廖國棟、國民黨籍陳超明、無黨籍趙正宇,以及前立委徐永明(案發後退出時代力量),並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起訴書指出,前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為SOGO經營權,自2012年透過蔡煌瑯結識蘇震清,利用蘇震清擔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身分,長期向經濟部施壓,後又透過長期遊走立院助理牽線其他立委行賄以企圖翻案。

檢方認定,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最高、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涉嫌收賄124萬元、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涉收賄180萬元、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賄50萬元。無黨籍立委趙正宇雖然家中被查獲920萬元,但因賄款被辦公室主任私吞,只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及逃漏稅。徐永明雖曾透過白手套與李恆隆收賄兩百萬元,但因他事後忌憚李恆隆的對手因此沒有拿錢。前立委陳唐山(原民進黨,因未繳黨費自動除籍)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批評被告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卻自甘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建議法院判處重刑。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於22日凌晨裁定3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羈押禁見,但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中拘禁現任立法委員須經立法院同意,因此立法院也於9月22日緊急召開朝野協商,在4個黨團都同意羈押後,於早上9點22分院會的臨時報告事項時,由立法院院長游錫堃正式宣布,同意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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