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起 合資格內地外僱進入澳門無需醫學觀察
外觀
【2020年5月10日訊】
2019冠狀病毒病
疫情報導
疫情報導
系列報導
- 2024年5月15日 (星期三):武漢疫情:公民記者張展 四年刑滿去向未明
- 2024年3月11日 (星期一):萬能青年旅店港騷唱悲歌 《殺死那個石家莊人》
- 2023年12月22日 (星期五):日本餐廳「禁中國人」告示釀中國網民批評
- 2023年5月6日 (星期六):世衛組織今日宣布 結束COVID-19全球疫情公共衛生緊急狀態
- 2023年4月30日 (星期日):台灣將新冠降級第4類傳染病 指揮中心解編
- 2023年4月15日 (星期六):大阪獲日本政府批建賭場
- 2023年4月13日 (星期四):中國新口罩指引:交通及聚集場所建議戴 不強制
- 2023年3月24日 (星期五):約翰遜就「派對門」接受質詢
更多資訊
5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舉行例行記者會。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公佈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一則通告內容:在確保通關安全、各項防疫措施落實的前提下,經澳門和珠海兩地政府溝通協商,近期將分階段、按步驟推進對內地輸澳門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相關工作。自5月11日6時起,對經常居住地為珠海的持有珠海市民身份證或珠海市居住證的內地輸澳門勞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而相關人員須遵循入境前、入境時及入境後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包括向中資(澳門)職業介紹所協會進行信息登記報備,納入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名單;提前到珠澳兩地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等。為配合新措施實施,行政長官賀一誠作出第12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羅奕龍報告,為配合珠海兩地相關入境措施,澳門和珠海雙方已經互認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自5月11日6時起,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均須持有7日內病毒核酸檢測證明(已經採樣或檢測結果陰性)才能過關;有關證明可以以澳門健康碼或粵康碼顯示;若未能出示上述核算證明者,澳門居民須即時接受核酸檢測,非澳門居民可被拒入境。
消息來源
- 衛生局,本澳連續31日無新增確診病例 5月11日6時起合資格內地外僱入境無需醫學觀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2020年5月9日。
-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對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通告,珠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