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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经局:要求香港电台完全接受通讯局关于《头条新闻》的投诉裁决并做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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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讯】

香港电台标志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发言人今日(5月19日)就传媒查询关于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对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的投诉所作出的裁决一事,发表以下意见:

通讯局认为,对今年2月14日播出的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头条新闻》的一集的投诉违反了《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守则)的各项规定。决定应警告香港电台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对于香港电台作为一间公共广播机构,一再被裁定违反《守则》的各项规定,包括未能确保该节目中的真实内容的准确性,因此商经局认为情况非常严重;言论和内容被视为仇恨言论,污蔑和侮辱警方;以及在个人见解计划中未包含足够广泛的观点;商经局已要求香港电台采取以下行动:

  1. 明确声明香港电台完全接受通讯局关于《头条新闻》的投诉裁决计划并做出道歉的决定;
  2. 检查人员在节目制作和编辑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和错误,如果有,则采取后续行动或惩处;和
  3. 以便进行节目制作和编辑系统的全面审查,以确保所有港台节目中满是《香港电台约章》规定的公共目的和任务落实。

商经局发言人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一直强调,港台必须充分遵守《香港电台约章》,妥善履行其作为公共广播机构的责任,并严格遵守通讯局发出的有关业务守则。由不同的持份者就计划,管理和治理提出意见。政府应采取积极和积极的跟进行动,并向公众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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