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妇女准查配偶财产 惹性别歧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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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讯】

福建省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新修订,其中规定从6月起,只要妻子出示有效证件,即可查询丈夫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地产、车辆等。

这一新规定在网上引发热议,多数网民批评存有明显的性别歧视。他们认为,夫妻之间应当做到财产公开透明,互相查询才是合理做法,不应该只赋予女性一方此权利。

济南2011年、江门2012年曾发类似规定,表述为“夫妻一方”有查询、处分、财产权。2015年《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规定,夫妻一方持证可向机构查另一方财产。

与此不同,福建的条例将此权利明确归于女性一方。有网民担心这可能造成公民隐私信息的泄露。

而“澎湃社论”指,此立法针对性强,因婚姻纠纷常见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女方蒙在鼓里,导致被动难拿回应得利益。

杭州律师孙旭权指,婚姻财产案屡见:“有女士的丈夫离婚前突然抵押名下房子,女方认为她婚前购入的房子属己有,但时因特殊原因,登记在男名下,又发现男方或有其他未知房产, 但向法院要求提供证据时,因缺乏初步证据而拒绝调查。”

孙旭权指福建新妇女权益条例,比以往法律明确赋予妇女查询丈夫财产权利,有助女性解决婚姻“经济黑箱”问题,在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问题上,拥有更强话语权。

河南律师马斌则解释,根据《民法》,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双方共有。《条例》立法目的,是为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所以仅仅明确女方的查询方式。

支持者认为,此举主要为保障妇女在婚姻纠纷中的合法权益,因有时丈夫会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使妻子无法维权;透过明确赋予女性查询权,可一定程度遏止此类问题。

不过,条例未涵盖丈夫调查权,有中国网民指可能造成新的不平等特权。

网民建议,制定此类妇女权益法时,应更平衡两性利益,达致公平正义,而非单方优待;只有做到互查配偶财产,才能更好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平等。

《条例》全文共九章60条,涉及妇女的政治、劳动及社会保障等权益。其中还增加针对灵活就业女性的免费癌症筛查服务,以及生育支援措施等。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摘要

  • 妇女可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
  • 县级以上政府应每两年至少组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妇女进行一次免费的妇女疾病检查;定期组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的妇女常见、多发疾病检查;推动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提供免费的乳腺癌、子宫颈癌筛查服务
  • 用人单位应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体检,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 网络平台企业在制定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听取妇女组织和女性劳动者意见建议,考虑女性劳动者的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工的特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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