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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学生管有六角匙和剪钳 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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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讯】

九龙城裁判法院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导

20岁的中大男生施朗颖,因藏有剪钳及多把六角匙,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罪成,今日(18日)上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被告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裁判官驳回。

裁判官郑念慈指,被告年轻,只有20岁。他亲笔写了一份认罪书,表示愿意承担法院的所有判决,但他不认罪,悔罪表现有限。由于报告认为被告的身体状况不理想,不建议送去劳教中心,认为判入更生中心是合适判决。

被告提出保释,等待上诉,但裁判官认为没有合理的上诉成功机会。被告在警方保证期内犯案,近期潜逃风险增加,拒绝申请。

控罪指,被告于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与志和街交界处藏有十把六角匙及一把剪钳,意图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使用有关物品破坏路政署的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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