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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娜娜、張韶涵參加大陸「十一晚會」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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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0日訊】

歐陽娜娜
台灣問題
系列報導

張韶涵

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以「中國台灣」身份參加大陸央視為慶祝「十一國慶」播出的「國慶晚會特別節目」。歐陽娜娜與香港藝人任達華惠英紅以及澳門小姐麥嘉欣等人演唱《我的祖國》,張韶涵也與陸港澳歌手合唱抗疫歌曲《守護》。

此事在台灣引起高度關注。中華民國文化部表示,若違法情節屬實,將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相關規定懲罰,根據法律最高可罰款50萬新台幣。中華民國陸委會指出,中共近期對台加大軍事恫嚇力度,單方面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已經引起台灣人民的普遍反感;指此時台灣藝人若被中共利用參加具有「消滅中華民國」意涵的中共「十一」國慶活動,會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蘇貞昌9月30日受訪稱,中國大陸藝人違背黨的意思而被迫消失的案例很多。

歐陽娜娜受制於中國會有什麼下場,從她爸爸歐陽龍演出的電影《藍與黑》中的對白就可以參考。
——蘇貞昌

對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9月30日發布會上,發言人馬曉光回答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記者提問時回答

每逢中華兒女的重大節日,我們都會同台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共同歡慶。台灣藝人來大陸發展,參加兩岸影視交流活動,與大陸歌手同台演出,觀眾們喜愛,我們也積極支持。民進黨當局動輒對於大陸交往的台灣民眾進行威脅恐嚇,只能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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