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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民團體監督國會聯盟:應速訂立國會助理法 防止紅色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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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5日訊】

台灣民間團體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星期二召開記者會表示,朝野政黨應該儘速通過「國會助理法」,避免立法委員的助理成為中國勢力滲透的突破口,與此同時,立委本身也應該負起把關的責任。

法律規範「便當助理」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有一種立委助理叫「便當助理」,他們是志願者,不領工資,還自己準備便當,只想要獲得立委助理的名片。

他說:「這些人可能遊走兩岸,在中國時拿出立委助理名片,做一些立委想做卻不敢做的事,當做白手套(代理人),甚至可能洗錢。」

張宏林還指出,台灣現行法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原本可以規範這些「便當助理」,不過,一旦出事,相關立委則往往極力撇清責任,因此未來確實需要一部更完備的法律來規範這個現象。

台灣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國安站約談2位前國民黨籍立委助理及1位商人,偵訊之後其中2位前助理遭到拘押禁見,其餘1人交保後傳。

根據檢調單位獲得的資料指出,3人被控於2014到2018年之間,協助中共國安部在台灣發展組織,並交付外交部、陸委會、媒體、國會助理等相關資訊給中國情報單位。

至於和此案有關的前立法委員都表示,對這些助理沒有什麼印象,也已經很久沒有見面、聯繫,如果他們涉及不法,就交由司法單位調查。

參考美日國會做法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認為,立法院應該公告聘僱助理的姓名、職稱,至於非公費之助理或是服務團隊,應該造冊送交立法院備查,還有就是通過國會助理法,保障專業助理的權益。

公督盟還指出,台灣立法院不妨參考一些國外的做法,例如日本國會議員的助理資料都可以透過一份相關手冊查詢,至於美國參眾兩院的國會議員助理資料也都登錄在網站上,信息非常公開透明,沒有灰色地帶。

台灣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曾經於上屆立法院院會提案訂定「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其中草案第三條指出:「立法院應公告各聘僱單位之公費助理姓名、職稱等及其它統計資訊於網站」。

該法條還指出,希望能端正過往有公費助理借「便當助理」或其它職稱,假立法委員辦公室、黨團人員之名義行借勢經營之風氣。儘管該草案立意良善,最後卻是無疾而終。

公督盟強調,立委助理共諜案發生之後,制訂相關法案已經是當務之急,尤其每年有多少立委或立委助理前往中國訪問,相關的資料都應該對外公開,不要讓立法院成為中共代言的場域。

台灣需要防護網絡

台北大學犯罪研究所助理教授沈伯洋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表示,除了國會助理法之外,事實上,立法委員平常的相關活動都應該要規範。

他說:「台灣雖然有遊說法,但是對於立委的遊說、立院助理的接觸,其實理論上要登記,但是其實都是登記假的,很多人都是透過私下吃飯的方式去接觸。」

沈伯洋還說,台灣不可能禁止立法委員及其助理與中國交流,重點是交流要透明化,即便有相關法律,還要有配套措施,此外,包括地方縣市議員、村里長及民間團體等也需要規範,因為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成為中國滲透的破口,台灣需要一個防護網絡。

沈伯洋指出,儘管台灣已經通過反滲透法,面對來自中國不論是錢或是人的滲透,現行的法律已經不夠用,台灣需要通過更多新的相關法律,例如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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