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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車爭執後對方死亡 香港退休警襲擊罪成囚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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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訊】

有前警員爭停車位致人死亡後獲釋。香港一名退休警察與客貨車司機就泊車起爭執後發生肢體衝突,被拉下車的司機最後身亡。退休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七日。

香港警察總部

控方原先起訴被告誤殺罪,後改控襲擊罪。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死者死於心臟病,非被告行為引起,但被告以攻擊性態度處理事件,裁定襲擊罪成,判囚七日。考慮已還押近兩個月,故當庭釋放。

死者遺孀在庭外批評判決不公,泣訴「一條命來的(一條命嚟㗎)」,並否認丈夫有心臟病。亦有市民質疑,控方改為起訴較輕罪名是否與其退休警察身份有關。

由於被告還押逾50天,昨日當庭獲釋,離開法庭時沒有回應傳媒的提問。被告鄺德榮(57歲) 與妻子李桂芳(58歲)原同被控一項誤殺罪,但被改判「普通襲擊」罪。

如此輕判絕對不公平,如果(退休警)沒有把他從車里拉出來,接下來的事情會怎樣發生?
——受害者的遺孀說,她沒有透露姓名

從誤殺罪到改為較輕的「普通襲擊」罪,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鄭潤聰說,受害人死於心臟病發作,與被告無關。考慮到被告推了事主,他被判處7天監禁。對他妻子的過失殺人指控也被撤銷。

據當地媒體報道,法庭早前獲悉,事主陳某將他的麵包車車輛停在被告鄺德榮夫婦的汽車旁邊,擋住了出口,雙方發生爭執。據稱,在事主倒地之前,被告與事主發生了搏鬥。

遺孀表示,法庭用英語宣佈了審判結果,最初沒有完全理解判決。事主的遺孀事後理解了判決結果,痛哭流涕,認為這是不公平的,批評判刑太輕。

她質疑說,如果被告沒有把事主從車裏拉出來,這一事件就不會發生。根據法庭證供,事主死於心臟病發作,但她稱事主沒有心臟病發作。受害人的遺孀表示,被告從未與她們討論賠償問題,從未向她道歉或賠償。

這位遺孀指出,她丈夫曾經是家裏的頂樑柱,而她自己沒有工作。現在,失去丈夫的她獨自承擔着家庭的經濟負擔,還要照顧還在上小學的兒子。她擔心未來,質問就算裁判官同情有甚麼用。

南華早報引述消息說,在陳姓事主突然倒在地上之前,被告鄺德榮將他推到胸口,用肘部和摔跤。當天,事主在醫院被宣佈死亡。

屍檢結果表明陳姓事主死於心律不齊引起的心臟驟停。副裁判官鄭潤聰(Cheng Yun-chung)表示,在爭吵和身體衝突中積累的「明顯的情緒壓力」可能引發了事主的急性病症。

他指出,退休警的行為舉止極具攻擊性,正如他不必要地推事主的胸部,這使事態升級。但強調,當這名前警員隨後用肘擊打事主或兩人扭打時,他可能是出於自衛。

襲擊造成身體傷害可判處最高三年監禁,而普通襲擊的最高刑期為一年。誤殺罪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TMCC 22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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