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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駁回 恆河、亞穆納河失去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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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訊】

上週五,經過恆河與亞穆納河發源地所在的北阿坎德邦政府上訴後,印度最高法院駁回高等法院判決,撤銷恆河、亞穆納河「有生命實體,擁有法人地位」的決定。最高法院表示,將兩河視為生命實體在法律上不成立。

在紐西蘭承認旺阿努伊河為法人後,印度北阿坎德邦高等法院在今年的3月20日也賦予了恆河及其支流亞穆納河法人的地位。法官Rajeev Sharma和Alok Singh在聽證會中裁定這兩條河是法律中具有生命的實體,擁有與人類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高等法院當時並任命了幾名官員作為河流的「法定監護人」,不過北阿坎德邦政府認為高等法院沒有考慮到河流也流經北方邦,比哈爾邦,哈卡德邦,西孟加拉邦以及孟加拉國。

「高等法院的裁決已經超出了其司法管轄權權限。」北阿坎德邦政府發言人Madan Kaushik說,清理河流不該只是北阿坎德邦的事,「而且將河賦予法人地位,這意味著河也可能如同公民一樣被起訴。」,邦政府解釋道。

這兩條河源自雅母諾特里(Yamunotri)和根戈德里兩條冰川,它們都是印度教中的聖河,恆河也被稱為MAA(母親),不過恆河目前是地球上污染最嚴重的河流之一,先前高等法院裁決的目的,就是為了提供法律依據,讓工業廢水不能倒入「生命體」中。

邦政府在上訴書狀中說,「為了保護社會信仰,河流不能被宣告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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