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港警引國安法懸紅百萬通緝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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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言:10个月前由MyronRance在话题李桂華在國安處記者會發言内发布

李桂華在國安處記者會發言[编辑]

我第一個要講嘅呢就係46歲男子任建峰,佢係涉嫌干犯《國安法》第29條下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呢位人士多次喺海外勾結海外嘅反華政客同埋組織,包括係會見一啲外國嘅官員、出席一啲所謂嘅聽證會,請求外國對香港政府嘅法官同埋檢控官進行制裁。(下用 [1] 省略其他被通緝人士涉嫌的法條)第二位男子,74歲嘅袁弓夷,佢涉嫌係干犯咗 [1] 嘅顛覆國家政權罪同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呢位人士喺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發動公投,以推翻中央同埋香港特別行政區機關,同勾結海外反華政客、組織,喺唔同場合中都係要求對中國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第三位係26歲女子郭鳳儀佢涉嫌干犯 [1]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佢以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的身份出席工作,包括出席外國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第四名係男子,45歲嘅郭榮鏗,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勾結海外反華政客、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包括倡議採取極端措施破壞香港聯繫匯率制度,以圖打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第五位係41歲男子許智峯,佢涉嫌干犯 [1],即係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同埋係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指出呢位人士多次在海外透過各類嘅平台,包括咗社交媒體、新聞媒體……鼓吹香港獨立、台灣獨立、推動所謂公投,煽動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根本)制度……51歲男子蒙兆達,佢涉嫌干犯 [1] 煽動分裂國家罪,案情指出假借維護勞工權益名義鼓吹香港獨立。第七位男子係劉祖廸,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建立所謂攬炒團隊,請求外國對香港同我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最後一位係29歲男子羅冠聰,案情指出呢位人士多次透過多過平台包括社交平台、新聞媒體、公開集會……包括咗出席係外國所謂聽證會……請求外國對中國同埋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制裁同埋其他敵對行為。 --Myron Rance留言2023年7月3日 (一) 10: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