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新闻:抗議港警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行動
外观
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喜歡分享我們知道的訊息,並希望能夠傳達給所有瀏覽者。而我們之所以能夠這麼做,正是因為不怕強權,勇如發聲,不受任何干擾,保持新聞應有的中立性,建造人人可編輯的自由新聞源。
然而就在當前,香港警方正在作出可能會傷害這新聞自由的決定,這有可能會影響維基新聞的發展,更有可能會對香港報章進行審查,甚至是打壓……
如果通過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定義的話,香港警方或香港政府將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意味着將來網絡媒體和學生記者可能被認定為「非法採訪」。中文維基新聞目前已知的有兩名活躍記者身處香港,若他們進行街頭採訪或於事發現場採訪突發新聞,將構成「非法採訪」,使我們無法享有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新安排等同官方發牌,他們有權打壓異見傳媒,禁止他們採訪。這違反我們的宗旨。
有些攝影師或攝影記者也有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相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他們亦可能構成「非法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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