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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在京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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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5日讯】


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12月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晓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008年12月刘晓波作为零八宪章的起草人之一被当局刑事拘留,直至2009年6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刘晓波曾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于1989年参与六四事件而被捕并获刑。在刘晓波被关押期间,欧盟、美国众议院、大赦国际等机构曾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刘晓波的妻子在判决后表示刘晓波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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