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水馬會道一小巴司機涉醉駕兩少年不治
【2006年7月26日讯】
香港上水馬會道於昨晚發生致命交通意外,造成兩人死亡。昨晚八時許,一部由觀塘開往落馬洲的紅色公共小巴,於駛至馬會道近靈山路時突然失控,撞倒一輛正在橫過馬路的單車,單車上兩名男童送院後分別傷重不治。
事發於昨晚大約八時,一部由觀塘開往落馬洲的紅色公共小巴沿馬會道快線行駛,於駛至北區公園及靈山路附近一條行人輔助線時,突然有一部單車由右至左駛出,由於小巴車速快加上天黑,司機發現單車時已收掣不及,單車上的兩名15歲少年被小巴撞至重傷。其中單車乘客黃志威連同單車被小巴撞飛至7米外之行人路,黃被撞拋重創昏迷,橫臥地面;而騎單車者葉裕達則被小巴扭左時捲入車底,繼而拖行10多米才自車尾滾出,葉姓少年當時已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奄奄一息躺在地上。而小巴去勢未休,再向前衝行10多米後始在慢線停下來。
肇事司機煞車後嚇得目瞪口呆,而車上乘客於驚魂甫定後報警。末幾,警員與救護員接報接報趕到現場,將兩名傷者送往北區醫院搶救,其中葉姓少年於送院後於晚上八時二十一分證實傷重不治,而黃姓少年於搶救後,需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一度列為危殆。事後警員聯絡死傷者家人到醫院了解情況,雙方家人得知消息後均趕至醫院,其中葉的家人悲慟不已,黃的家人亦顯得憂心忡忡。可惜,黃延至今晨三時四十六分亦同告不治。
事發後,肇事小巴左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碎裂,損毀嚴重,而死傷者的物件四散地上,地上更遺下葉姓少年於被撞時所遺下的血漬。警員於現場為52歲戴姓小巴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錄得血液含酒精濃度達37度,超出法定限制的22度近一倍。司機被捕帶署後再以更精確儀器作第二次測試,仍錄得28度,比法定要求超出兩倍,證實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故警方當場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司機。而在場亦有警員指出,小巴司機表示當時的車速約為每小時50公里,車速緩慢;但警方指現場車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但發現小巴事後遺下近30米煞車輪胎痕,故不排除有人超速駕駛,需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新界北交通部特別意外調查組陳鴻耀高級督察表示,意外發生時,小巴上共有九名乘客,他們均無受傷。車禍發生後,警方曾向各人調查有否目擊事件經過,有乘客表示知悉小巴司機涉嫌醉駕,大感驚詫。但亦有部分乘客表示當時在睡覺及看風景,未有目擊案件發生,故暫時未有實質資料,警方已向九人索取個人資料,以便日後再與乘客聯絡作進一步調查。至於小巴還是單車在事件中誰先行衝燈,則有待進一步調查才能定奪。目前,警方正循各方面展開追查,並將案件交由新界北特別意外調查隊第一隊跟進,並呼籲曾目睹事件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者,請致電26753325與調查人員聯絡。
消息來源
- 《醉小巴司機上水撞死人被捕》(香港商報,2006年7月26日)
- 《司機酒後高速駕駛肇禍被捕 小巴撞飛意單車 兩童一死一危》(星島日報,2006年7月26日)
- 《醉駕小巴撼單車1死1危 少年捲車底拖10米司機被捕》(明報,2006年7月26日)
- 《小巴司機涉醉駕 撞死單車少年》(香港經濟日報,2006年7月26日)
- 《單車青年遭醉駕小巴撞死 車尾友人亦重傷肇禍司機被拘捕》(大公報,2006年7月26日)
- 《單車捲車底拖行10公尺 另一小童重傷 小巴司機醉駕撞死男童》(文匯報,2006年7月26日)
- 《小巴猛撼單車 拖行事主十數米 司機涉醉駕撞死少年》(成報,2006年7月26日)
- 《小巴撞單車少年兩死傷 捲入車底拖行10米司機涉醉駕》(新報,2006年7月26日)
- 《上水致命交通意外男乘客不治》(香港政府新聞稿,200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