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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通過免外傭稅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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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1日讯】 早前香港政府推出豁免外傭稅措施引來批評,並觸發解僱外傭潮,行政會議昨日舉行特別會議,通過提前停徵外傭稅措施,並把停徵期由兩年加至四年。

紓解通脹壓力,政府早前提出紓困措施,其中包括豁免外傭稅措施。但後來公佈細節,指有關措施必需於9月後簽約的外傭才有效,結果觸發外傭解僱和停約潮。行政會議昨日舉行特別會議,通過豁免「外傭稅」措施將提前至明天8月1日生效,一直至2010年7月31日其間,僱主可免繳每月四百元的「外傭稅」。另外又通過,在2010年續約的外傭,可再獲兩年豁免,即總共可獲四年豁免。

此外,針對解僱外傭潮,政府亦作出特別安排,容許僱主可提前與外傭續約,以保障外傭勞工權益。又容許同一名僱主在豁免期內,提早與外傭終止合約然後再續約。但僱主則須先支付終止外傭合約的一切成本,包括來回機票費、簽證費、外傭代理服務費等。而在合約結束後,該外傭可獲入境處行使酌情權,暫時毋須離港回鄉。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對新措施表示歡迎,但全港有約一萬名僱主已預繳了兩年共九千六百元「外傭稅」,新措施會對這批僱主不公平。他又批評新措施手續繁複,費時失事。

而香港的外傭組織Kotkiho 發言人Mia則稱,有多個外傭團體對新措施表示不滿,他們認為政府最好應全面停徵「外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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