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国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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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讯】

中华民国立法院在历经30多个小时的表决大战后,在7月22日上午三读通过国民法官法,让民众与法官共同审判特定刑事案件,并一起决定被告有罪与否及刑期。此政策预计2023年上路。

条文规定,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的案件外,经检察官提起公诉且由地方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所犯最轻本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者,应行国民参与审判。进行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法官3人及国民法官6人共同组成国民法官法庭,共同进行审判。

立法院长游锡堃表示,国家改革并非一朝一夕,无论是宪政改革或是司法改革,都可以先求有、再求好,再到更好。

司法院自1987年起即有“国民参与审判”的讨论与倡议,而今年此法案历经3次朝野协商,但包括适用案件范围、终局评议等约100条条文,朝野党团无法达成共识。立法院临时会院会20日下午起逐条讨论、表决,前后33小时,历经346次表决,在临时会最后一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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