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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居民砷中毒事件5名干部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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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5日讯】 广西河池市政府对“10.3”砷污染事件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污染事件中5名干部因“执行不力”被免职。

被免职的5名领导干部分别是: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韦昌泽,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甘虹原,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仕钊,河池市环境保护局金城江区分局局长余现安,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韦治。

事件自10月3日中午开始,金城江区东江镇加辽社区下伦屯、江叶屯,均有村民纷纷出现脸浮肿、头痛、厌食、眼花等症状。经当局检测发现,村民出现中毒症状的原因,是由于食水与柳州华锡集团金海冶金化工公司废水排放砷含量超标有关。

金城江卫生局于是组织人员前往调查,最后发现下伦屯村水源砷含量严重超标。

而造成砷中毒事件的企业目前已停产整顿,而当地政府已要求有关企业提供经费保障,让中毒者能得到治疗。

污染事件涉及两个村庄约641名村民,据报,有450位村民因饮用污染水源后发生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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