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来年3月25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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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4日讯】 第四届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来年3月25日举行

第四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2012年)3月25日举行,以选出第四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立法会将在下周三就《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及立法会选举条例》,即修改2012年的行政长官就立法会议员产生办法,进行辩论及二读通过。

来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不会实行普选产生办法。而是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委员会委员来自四大界别合同1200人。候选人须取得不少于150名的选举委员的联合提名,方可参选。

早前,社会各界就著是次选举,对2012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有不同意见。政府在去年提出《二零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修改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当中行政长官选举办法提议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将由现时的800人增加至1200人,不少于150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有关建议有望在今年内落实,透过本地立法得到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获取行政长官同意及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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