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案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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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讯】

中国媒体报道,天津高级法院今日(21日)公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二审裁定中,天津高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该院认为,赖小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权力、地位形成的优势,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赖小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赖小民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

高院认为,赖小民犯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应当数罪并罚。赖小民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从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看,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天津高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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