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就诽谤案第二度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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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9日讯】 受洗钱案困扰的陈水扁连日来足不出户,今日就前海军中将雷学明控诉诽谤罪,于早上9时30分第二度出庭。

陈水扁于庭上称,他当时并没有明确指涉雷学明等人收到拉法叶舰案的佣金及回扣,况且他所说的为可受公评之事,他只是出于善意发表评论,并无诽谤的故意或嫌疑。

根据雷学明指控,陈水扁及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赖清德、前立委徐国勇等人,于2005年底三合一选举前,分别在电视节目及记者会上抨击拉法叶舰军购弊案,并指称雷学明及海总采购案决策小组等成员,收受两千万美元佣金。

雷学明、王琴生、张瑞帆、康世淳、程志波五名前海军军官认为名誉受损,于是向陈水扁、赖清德、徐国勇等人,提起刑事诽谤自诉,以及新台币二十亿一千万元的民事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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