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江西南昌有货车撞向出殡队伍 19亡20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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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新闻,自由的新闻源

消息来源格式不规范[编辑]

请使用source模板引用来源。 Heavysnowjakarta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01:19 (UTC)[回复]

维基新闻并非维基百科。这种在新闻报道当中并非属于不规范,反而才是规范通用标准。因为当需特别指出哪一个来源引用的时候,我们会比较倾向直接在文字当中插入那个超链接。以特别指名影片或者图片,甚至单一媒体报道的分析或者数据或者独家消息,让读者可以连结去那个第一手来源。而不是在文字最下方表示媒体的“source”,因为这个是指单一的图像或者影片来源。例如端传媒、cnn、tg竹新社都是这样做。消息来源所表示的只是这篇新闻的消息来源,并非来源源于哪里。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09:37 (UTC)[回复]
请你不要想当然,认真看看source模板文档再作发言,“title”参数填发布单位能叫规范? 还有请不要误会,我们只是在说你的写作方式不符合模板要求,正确使用source模板并不会出现什么“消息来源所表示的只是这篇新闻的消息来源,并非来源源于哪里。”的问题,因为你只需要把相关参数填写对了即可。如果你认为source模板这样设计本身不符合新闻写作规范,可以进行社区讨论。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19:02 (UTC)[回复]
你又觉得你说的对我有觉得我说的对,source模板文档并不等于我必须要跟随,可以进行社区讨论。“title”参数填机构名称也是可行,为什么一定要跟随规范呢,这个有什么值得讨论,这个可以显示文字,以表示机构名称,作用一样。对的,其实我在说你后面所说的结论。“title”参数填发布单位才属于规范,大家记者行业不会觉得说我必须要放别人的标题,我只需要放哪个机构名称因为机构的标题可能并不准确,或者填写其他机构标题是一个无意义的内容,也浪费时间。新闻业文化当中,其实现在连教材大家对于copy别人的标题在自己的网站都很敏感了,都会担心被侵犯版权。我以前都详细填写source模板文档,完完全全全部填写上去了,比你更加明白如何详细填写,所以才有我现在这个想法出来,所以我当然明白你在说什么,认真多多使用source模板再作发言。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6:05 (UTC)[回复]
有意思,在通常意义上,你反对了你自己。我第一次听说有什么“规范通用标准”,然而看上去你这个标准在文档体现得不太明显。那我引用一下该模板讨论页的语句:“可否在本页(文档中)详细说明title, date..是什么呢”。按照你的标准,“title”是发布机构,那“pub”是什么参数?另外,是否侵犯版权是法律问题,我不知道香港法律怎么规定的,以及什么教材说合理使用标题可能是侵权行为?如果不用标题是担心侵权,那河南的交通事故为什么就可以用标题?还请再次说明。 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8:44 (UTC)[回复]
其实Title有文字、名称(甚至职衔、称呼、所有权)的意思,我以前用英文角度理解Title是名称,所以填了Title加url其实都做到一个来源模版的效果,结果发现非常良好。我刚刚想起想,当年我就发现、如果我只填了这两个必定参数(只填写了标题+加超链接)我会发现会导致缺乏机构的名称(媒体圈内,对于copy其他媒体的图片或者标题比较敏感,而且加上媒体的名称是一个尊敬的做法),而且有一些标题并不是非常地专业,所以我就一直都这样做节省一些时间、而且这样只填写发布机构我觉得让读者觉得印象上更都是比较专业,删走了别人的标题是因为可能别人的标题不专业、影响到我们的专业性之类,刚刚想起了这些。不过我以后共识未达到之前会填写好这些模板,很抱歉我一直支持到这样做,我重申两篇我所撰写的新闻报道中已经完整正确填写好这个模板的参数,多谢你的提醒。——教材方面其实就是因为媒体怕被媒体告,所以就大家也怕将对方的标题自己印在上面就会被告侵犯版权之类——以前一个新闻伦理传媒学的老师发给我一个PDF,他的教材及功课就是问我判断以上10个的新闻标题那一个比较衰,跟住我竟然发现所有的标题都被它说什么版权原因不予公开,其实这是因为媒体比较乐意经过授权后才比较希望出版商可以发布、或者应该说用标题前请要向他们授权申请便可以。谢谢,从今日开始(例如我今天申请review 的两篇新闻)中,我以后会填写好的。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11:06 (UTC)[回复]
我还是拿你写过审阅过的模板文档说事,按照你的说法,“pub”才是必填参数,“title”反而是可选参数了,特别是你提到标题的专业性。而且模板文档“title”仅指资料标题,除非我们对“标题”一词也有歧义。
关于source模板的使用,既然维基新闻写作体例中单独为消息来源开一章节(我还没见过第二家媒体这样做),那么这部分信息自然越直观全面越便于读者查阅(比如说一条新闻使用了同一家媒体的多个报道),我认为这是维基新闻区别于其他新闻媒体的特色设计,还有次要的一点是版面上的考虑,如果使用source模板只填写发布机构,每个机构就会单独占用一行,显得章节空荡,不便阅读。最后版权问题我想还是多虑了吧,维基新闻使用其他媒体的新闻标题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即便真被告撤下就行了 司法部门恐怕也不会支持对方诉求。 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15:17 (UTC)[回复]
因为在我生活的地方title真的是代表名称的,平时我只会看那两个参数,我平时工作的时候也很容易把title填在一些传媒机构,所以就会发生这些事,可能是我们的居住地不同,我这边是双语环境,的确发生这些。可能理解不同就对不住了。
其实有些媒体都单独为消息来源开一章节,不过他真的不会想要加标题headline,只会加机构的名称。因为别人的标题不代表我们机构要需要发布别人的标题出来,传媒界文化就是这一样,因为其实大致上呢他们认为传媒是抄袭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恶,所以才会出现了我刚才说的教材,尤其报纸甚至觉得标题都是一种知识产权、注明引用资料之作者或来源便可。其实只是同行互相尊重、法律上就不清楚了。不过照概念来说其实都算不太好的行为。
(虽然说是特色)在传媒界不过老实说其实有点奇怪,消息来源开一章节加上其他人的标题文字内容,可能相比其他人,我真的觉得很奇怪,有待达成社群的共识了。。。
我觉得专业性可能就是删除标题而得来的,因为显示来源地标题其实就很容易令人觉得我们就是纯粹转述其他人的报道,就变成一个二流转载新闻网站,就没有专业,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更加专业的原因。如果纯粹看这个标题,“原来你这篇新闻就是看别人得到的,”只加机构名看不到标题第一印象就不会令人觉得有这种感觉了。例如显示如果是一些浮夸或者未经证实的标题,这明显其实也不符合我们中性的观点嘛。
(而且其他平台比较重要的就是看记者的倾向,可能说同一平台我也可以填写别人的标题,有些记者在报道看情况又可以选择不填写)所以我提议的就是有必要就填,没有必要就不填。
在如今快节奏的社会当中,如果真的要好好时间去填标题,真的是一个占用工作时间双倍的,就没有时间去写更加多更加关注社会/新闻价值深入报道的内容了,就花费在功夫在于来源上,这个是比较没有一些个人效率的,我们每个人都只有限时的寿命。
我比较认同你所说的,这样就可以知道哪一个标题对应那些内容。所以我比较倾向上面那种做法,在不同的新闻当中可以用不同的新闻来处理,例如像这个2023:《咬文嚼字》公布“年度语文差错”就可以选择后者 而且也比较简洁美观、长篇/或者有必要特别注明的的新闻就可以选择前者。同埋也是一个比较便捷的行为呢。
((我觉得显得章节空荡更加能够便利于阅读,因为其实完整填写source模板加上标题、蓝色又黑色有、些的标题有些英文标题可能还占据了两行,对我而言(本人算是三流艺术生)其实都几眼花撩乱的,如果你加了很多source模板、可能个人认为简洁比较美观,而且更加便利、但如果你加了很多source模板。
我就是这样解释的,source模板,暂时目前来说在共识之前我先完整填写先,可能因为懒都不会搞什么茶馆讨论了。所以我提议的就是有必要就填,没有必要就不填。让我们一道写好维基新闻吧。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05:44 (UTC)[回复]
香港传媒文化还真是独特,像内地一些媒体转载其他官方媒体的稿件,有时会为了版面微调标题,但大多在正文开头注明原标题,内地新闻中使用其他稿件的标题很常见,这种使用受内地著作权法保护。我看其他语言的维基新闻对合理使用标题好像也没什么忌讳,而且维基新闻的一部分是综合所有新闻来源的相关报道,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转载新闻的网站。所以我认为这些形式并不会影响专业性判断,为了看上去专业牺牲阅读体验在我看来不可接受,一流转载还是二流转载归根到底要看稿件内容。
要说低效的话,一个维基人既是记者又是编辑,有时还要设计美工什么的,本身已是低效…… 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7日 (二) 08:11 (UTC)[回复]

请使用第一手来源[编辑]

避免在新闻正文中出现“据央视新闻报道”“据极目新闻报道”这样的字眼,把它们放到参考来源一章里。正文只需阐述事实即可。 Heavysnowjakarta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01:26 (UTC)[回复]

据极目新闻@今日头条:[1],事故系17死22伤,按极目新闻采访,事发时死伤者系“摆路祭”,此来源未有采访伤者之片段。请提供更多来自极目新闻的来源。 Heavysnowjakarta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01:40 (UTC)[回复]
此次事故的伤者龚先生向记者介绍,今日0时许,他和妻子,还有其他60多名为其大伯出殡的亲友正在S517连接线桃岭村路段路边行走,准备乘坐灵车前往当地殡仪馆,送别伯父。
当他们行走至一处红绿灯时,一辆半挂车突然毫无征兆地从后方冲入队伍,撞倒多人并一直向前行驶,直到撞上一百多米外的灵车才停下来。龚先生介绍,他的妻子在事故中不幸身亡,他的腿部受伤。目前,他在南昌一家医院的急诊科救治。
央广网: #江西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9死20伤#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10:02 (UTC)[回复]
其实内地的媒体可以引述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受访者,其实就算找不到其他的可信赖的媒体,例如央广,其实也代表了他在他们里面的新闻登记系统里面,其实是拥有这些资讯的,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会认为有其他媒体引述他的时候,有关的资讯属于错误,尽管找不到极目新闻“第一手来源”可能也是遭受压力删除了?)。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10:34 (UTC)[回复]
我明白其实是要避免,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根本就无需要在新闻正文中出现“据央视新闻报道”“据极目新闻报道”这样的字眼,把它们放到参考来源一章里。正文只需阐述事实即可。
不过其实很多时候这种新闻故事未能确定事实的,毕竟我们都不是第一手在这种尤其车祸现场,尤其在大陆发生的天灾人祸,其实都是较希望加入“央视报道”“极目新闻报道”,以代表有关文字转述的,其实就是由那个官方媒体,或者官方地方媒体所报道声称的第一手消息,我们只能引述其他媒体在于现场的报道。我们并不能使用直接句直接写出其他媒体所报道的“就是事实”,因为这些事实只有他们所掌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在很多媒体的通用编辑指南当中,只能使用据报及指出媒体名称,强调有关内容由其他媒体所称。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0日 (二) 09:47 (UTC)[回复]

段落删除说明[编辑]

“由于缺乏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交通事故在中国频繁发生。上个月,由于大雾、能见度低,河南郑州的一条高速上发生数百辆车连环道路追尾事故,酿成一人死亡。”一段,四个来源均未证实其中的因果关系,条目讨论页也无此段的其他说明,疑似为编辑者的自行猜测,遂删除之。 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19:05 (UTC)[回复]

我都无语了,这个是补充资料,有没有听过新闻倒三字塔和新闻线索,并非什么你说的自行猜测。我已经补回,并删除没有发生的由于缺乏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6:07 (UTC)[回复]
新闻框架是很重要的,为什么中国的交通意外你就不可以提起近期发生的交通意外呢,并不是说这个事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6:08 (UTC)[回复]
你又误会了,我没说不能提,贵州省发生客车侧翻事故,致27人死亡这个新闻我也没删除,从读者角度理解,这一段的两句话构成了因果关系——因为缺乏安全监管措施,河南发生交通事故,但你没有给出依据,那自然值得怀疑。如果只是在延伸阅读中引用或者给出证明,这确实是线索,我没有意见。 EmiliaBear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08:11 (UTC)[回复]
好的,多谢你🙏明白了,抱歉。 Kitabc12345留言2023年1月16日 (一) 10:5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