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四度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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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
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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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4日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就国务机要费案第四度传讯陈水扁,今次特侦组的调查重点,包括追查机要费,是否流入股市再汇往境外。陈水扁于昨日早上前往特侦组,之后没有回应媒体询问。

陈水扁于昨日上午9时30分前住特侦组应讯。特侦组原定于8月30日传讯陈水扁,但当日因为有台湾社团举办倒马游行,为免生枝节于是改于昨日传讯。此外,台北地方法院已经向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发出传票,要求于19日上午准时出庭。吴淑珍过去16次传讯皆请假缺席。

陈水扁过去曾指,有关国务机要费性质,与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相同,都是“特别的特别费”,他强调自己没有贪渎的主观犯意,亦没有客观上贪渎犯行。

特侦组表示,陈水扁过去两次应讯时,均曾向检察官表示还有些对他有利的机密事证未提出,但特侦组至今仍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所谓的“机密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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