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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刊宪实施活鸡不过夜鸡农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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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7日讯】 香港政府今日(27日)正式刊宪,实施“活鸡日日清”,由下周三起,全香港鸡档不能留活鸡过夜。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于立法会特别会议上,向议员及家禽业界解释政策。修订规例会于七月二日提交立法会及生效。修订后所有持牌零售活家禽的人士,即如公众街市档位及新鲜粮食店售卖活家禽的商贩,必须于每晚八时前屠宰其档位或店铺的所有活家禽,不得于晚上八时至翌晨五时留存活家禽。违例者可被撤销牌照,及最高罚款五万港元和入狱六个月。

经营困难鸡贩结业

而鸡贩若认为政策令他们难于经营,可向政府退回牌照,政府会赔偿损失。香港食环署25日与各区鸡贩开咨询会,其中约34个鸡档和新鲜粮食店打算签署退牌协议书,退回牌照。

港九新界家禽批发零售业协会黄伟泉及其它鸡贩表示,这是无奈接受的方案。

退回牌照的鸡贩指,日日清鸡根本难以经营,因为每日卖多少鸡无法预计,而批发商每日只有一次供货时段,因此在难以预计每天该购入多少活鸡之下,导致经营困难,宁愿选择结业,向政府索取赔偿后再想办法转行。

批发和鸡农不满赔偿发动示威

九龙家禽营运同业商会会长王德良指,“政府虽然收买了鸡贩,但却漠视批发和鸡农的要求,政府虽然愿意每辆运输车赔偿17万元,但与业界要求的30万元差距仍远。因为伙计都做了近十年,遣散费和买车转做其他货物运输的首期都不够。”

他们要求政府增加赔偿,包括计算牌照、租金和利润。并呼吁同业参与他们的示威行动,一同争取。

家禽业抗议反对措施

至于仍希望继续经营的家禽业者,则对此政策不满,今日(27日)有约100人的代表,手持鸡笼到到特区首长官邸礼宾府抗议,反对活鸡不能过夜的措施。

另外有部分鸡贩,在立法会召开有关讨论家禽业结业赔偿的特别会议时,带同一批胶鸡笼到立法会外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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