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出庭被踢屁股情况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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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1日讯】 前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今日(21日)就被控诽谤出庭应讯。他进入台北地方法院时,被一名男子踢了一脚臀部。

陈水扁因指雷学明等人,涉嫌在拉法叶舰军购案中收受佣金,遭雷学明等5将校控告诽谤。今早他以被告身份出庭,他上午9点半抵达台北地方法院,在进入法院时,遭一名苏姓男子用脚踢臀部。

据悉,该苏姓男子是爱国同心会成员,全名苏安生。他随即被警方逮捕,并依社会维护法移送法办。又依社会维护法第45条第一项、第87条第一款,裁定处拘留三天,其间可提起抗告。

民进党立委徐国勇对陈水扁被踢臀事件表示相当遗憾与痛心,并指这是“暴民”行为。

前行政院长游锡堃今日也有前往该法庭旁听,他对于陈水扁被袭击表示谴责,他认为民众应该理性,尊重卸任元首。

他又说,拉法叶舰案是一件很大的弊案,应该要追查清楚,但由于陈水扁在八年总统任期内,无法搜集国外资料,大部份案情仍由检察机关侦办中。

游锡堃又说,陈水扁开庭时神情镇静,又强调无论多困难,都必须将拉法叶舰案追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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