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人疑涉电视外判服务贪污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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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讯】

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因是次事件被停职﹙资料图片﹚

香港时间3月11日,当地廉政公署拘捕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四人,另外拘捕广告及制作公司一人。廉政公署怀疑五人贪污,取得服务合约。服务包括娱乐综艺节目。

事件调查未毕,迅即轰动全城,报章杂志多以头条及封面故事报道。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涉嫌贪污四人如下: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艺员科演员宁进、艺员科监制钱国伟。广告及制作公司董事丛培崑也涉嫌贪污。廉政公署通宵扣查五人,并搜查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将军澳电视城,又搜查丛培崑寓所。

据报道,丛培崑怀疑给予陈志云、陈永孙利益,以此获取服务合约,陈志云、陈永孙涉嫌以权谋私。合约涵盖综艺节目,诸如《澳门小姐选举》、《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陈志云、陈永孙怀疑迫令艺员降价演出,收取低薪酬,遭扣去的薪资多达两成至五成。

五人昨晚﹙12日﹚获准保释离开廉政公署。

今天廉政专员汤显明表示,平均每年有十宗贪污举报,涉及电视台,而调查未完成,不评论上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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