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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大連法院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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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訊】

中國一家法庭1月14日星期一以走私毒品罪判處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死刑。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網站上說,中國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謝倫伯格系主犯。這篇在當天庭審後發布的公告還說,謝倫伯格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中國2009年曾對一名走私海洛因的英國人阿克毛(Akmal Shaikh)執行死刑。

36歲的謝倫伯格星期一在庭警陪同下帶着手銬出庭。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以及部分中外媒體記者被允許到庭旁聽,其中包括《聯合早報》和法新社的記者。

大連市的控方在訴訟中提到,謝倫伯格一案中的兩個中國境內人員已分別被判無期徒刑,以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檢方指控說,謝倫伯格受人指派,在2014年11月19日到大連,企圖將多達222.035千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通過海運從大連走私到澳大利亞。他在一個名叫許清的中國毒販的陪同下購買輪胎、工具,準備把毒品藏入輪胎走私出境。

謝倫伯格在庭審中表示,他在一位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許清的,並在無意中捲入了一起國際販毒集團案。他還指責許清撒謊。

星期一對謝倫伯格的公開庭審是一次重審,此前大連中級法院去年已經對這一案子做出宣判,謝倫伯格被判處15年監禁,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但在去年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請求抓捕了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後,中國在當月29日的上訴庭審中,檢方提出一審法庭對謝倫伯格的量刑過輕,故發回重審。

外界普遍認為,中國當局重審謝倫伯格案跟孟晚舟即將被引渡美國有關聯,質疑中國重審此案有政治操弄和外交考量。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上星期在例行記者會上反駁說,不要因為自己把法律問題政治化,就輕率地懷疑中國也把法律問題政治化。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此前就對法新社說,他們「非常擔心謝倫伯格可能會被判死刑」。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的法律教授克拉克說,在中國重審並不常見,而重審被加重判罪就更少見。他說:「這很明顯,謝倫伯格的命運跟他實際上是否有罪無罪沒有什麼關係。」

《紐約時報》星期一的報道說,這一案件的發展令中國和加拿大的衝突達到了最高點。謝倫伯格的一位親屬對《紐約時報》說,他們擔心謝倫伯格已經成為中國要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討價還價的籌碼。她的姑媽納爾遜-瓊斯說:「他成了一個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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