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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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9日訊】

2月9日上午9點30分,廣受關注的「李莊偽證案」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李莊被終審判決罪名成立,需入獄服刑一年六個月。

據報,當李莊聽到自己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時候,頓時跳了起來,乘法警不備,沖向話筒並一把搶在手裡開始高喊:「我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是你們重慶有關部門在看守所承諾給我的,說只要我認罪就可以判緩刑。但是現在你們判了實體刑,你們不講誠信。」隨後現場曾一度失控,多名法警才將其制服。據重慶法院的審判人員介紹,之所以改判李莊一年六個月,主要原因是李莊在二審時當庭認罪,態度較好,符合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所以經過二審法院改判為有期徒刑一年半。 


李莊同時在法庭上還高聲披露公訴人曾到看守所找他做工作,主要內容為三個方面。第一, 檢察機關希望李莊二審認罪,態度好一些,不要給二審公訴機關難堪。第二,檢察機關希望李莊二審更換辯護人,不要再聘請高子程和陳有西為辯護人,以減少審判環節的麻煩。第三是如果李莊不更換二審的辯護人,那麼檢察機關希望李莊可以做辯護人的工作,不要做無罪辯護,改為做罪輕辯護。

同時李莊還在法庭上高喊:「曾經有多少先烈寫過認罪書,但是這不影響他們成為先烈……」「我希望全國16萬名律師繼續在外面為我伸冤……」很快,情緒激動的李莊就被法警帶離了審判大廳。

據李莊的辯護人披露,在二審開庭之前,辯護人曾經於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月15日兩次去重慶看守所會見李莊。在會見中,李莊曾說,在二審開庭前幾天,有重慶市某部門的兩人曾先後到看守所找他談話,而談話的內容李莊始終守口如瓶,並一再表示是秘密,絕對不能說。

北京律師李莊在為「黑老大」龔鋼模擔任辯護人時被檢方指控「偽證」而遭到逮捕,隨後一審開庭時李莊態度極為強硬,而在二審開庭僅十餘分鐘就宣布「認罪」並發表六條「悔過書」。由於此案涉及重慶打黑程序正義司法獨立、「文革」式輿論造勢、刑訊逼供、認罪換取緩刑藏頭詩等熱點而受到廣泛關注和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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