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13油罐車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出爐 30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外觀
【2021年1月1日訊】
12月31日,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瀋海高速溫嶺段「6·13「液化石油氣運輸槽罐車重大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
是次事故發生於2020年6月13日的浙江省溫嶺市大溪鎮良山村附近,當天下午4時41分,一輛載有大量液化石油氣的槽罐車在瀋海高速公路溫州方向溫嶺西出口匝道附近側翻,盛有液化氣的氣罐破裂,大量液化氣汽化擴散,最終於43分發生劇烈爆炸。這次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傷,大量房屋、車輛被毀,直接經濟損失約9478萬元。
該份調查報告顯示,事故發生時車輛無故障、罐體材料性能符合標準,車輛的駕駛人員並未毒駕或醉駕,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當時的槽罐車駕駛員謝志高在即將行駛至彎道路段時沒有及時減速造成側翻,導致氣罐同混凝土護欄發生撞擊而撕裂,從而使大量石油氣泄露。
報告顯示,中共浙江省紀委和浙江省監察委對30名地方公職人員進行問責處理。此前,已有7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司法機關逮捕或監視居住。
消息來源
-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瀋海高速溫嶺段「6·13「液化石油氣運輸槽罐車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