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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記者因報導腐敗被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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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訊】 越南河內一法庭星期三(當地時間10月15日)宣佈,記者阮越戰因濫用民主判刑兩年,同案的另一記者阮文海,因為與調查人員合作並"深表後悔",因而無罪釋放。

據報,兩名記者阮越戰和阮文海,以及兩名報料的高級警官,在兩年前(2006年)的一次報導了越南交通與運輸部高官挪用公款參與賭球的醜聞,導致數名政府官員被捕。

阮越戰和阮文海為這起案件各自撰寫過超過50份新聞稿和評論。他們於5月份被捕,之後一直拘押。

越南河內人民法庭今日宣判2名警官,以「故意洩漏工作機密罪」判兩人各1年徒刑;而兩名記者則以「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組織及公民的合法權益罪」等判刑,阮越戰判刑兩年,阮文海判刑一年,但阮文海因認罪態度誠懇而獲監外執行,並恢複公民權。而阮越戰因拒絕認罪,而要按判決服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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