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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院長:黨性人性衝突時堅持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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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訊】

在中國,儘管依法治國口號震天響,但黨大法大這個問題答案老百姓已心知肚明。曾有最高法大法官宣稱司法工作「黨的領導」至上,近來又有一個法院院長宣稱:黨性和人性衝突時要堅持黨性。

近日,一張河南內鄉縣人民法院宣傳標語的照片在新浪微博上熱傳,標語其中一句是「論黨性不論人性」。該院院長成延洲回應稱,人性中有許多醜惡的東西,而「黨性是人性光輝一面的結晶體」,所以「當黨性和人性衝突時,我們堅決只論黨性不論人性。」

這條宣傳標語的全文是:「論黨性不論人性,論規矩不論初犯,論主觀不論客觀,論業績不論原由。」

一位內鄉縣法院的工作人員接受了澎湃新聞(thePaper.cn)的採訪,稱該院確實掛有「論黨性不論人性」的宣傳標語,口號是院長成延洲提出的。

這位工作人員還通過短訊轉發了成延洲院長的回應,表示提出這句口號是為扭轉內鄉法院隊伍管理不嚴、多人被紀委和檢察機關處理的局面所定。

成延洲院長的解釋是,人性包含許多醜惡的東西,如「好色、貪婪、淫蕩」等,「而黨性卻是人性中光輝一面的結晶體」,所以「當黨性和人性重合時,既論黨性又論人性;當黨性和人性並列時,先論黨性後論人性;當黨性和人性衝突時,我們堅決只論黨性不論人性」。

選司法幹部,黨性第一、人性第二、專業背景可有可無

微博上有網友表示,標語中的「人性」應該是指「托關係」這樣的人情債。也有網友說,「又來一個講黨高於法的首席大法盲」、「黨棍的升遷秘訣」。

前中國最高法院長、首席大法官王勝俊(2008-2013)主政中國最高法之後,曾強調法院工作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三至上原則。「三個至上」原則最早在2007年12月,由時任中共總書記的胡錦濤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這個頗具爭議的原則使得民間有人戲稱王勝俊為「首席大法盲」。

不過,成延洲的簡歷顯示其受過正規法學教育,任法院院長前也有過任法官的經歷,屬於專業背景較強的法院領導。成延洲生於1968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在擔任內鄉縣法院院長前曾在其他基層法院擔任法官。

美國之音記者通過檢索發現,成延洲在《法學家》、《人民司法》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多篇論文。此外,公開可查的、由成延洲擔任審判長的判決書有60餘份。

與成延洲相比,許多其他政法系統的領導並沒有任何法學專業背景。比如,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沒有受過正規法學教育,在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前,也沒有法院的工作經歷。王勝俊曾任地方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和中央政法委秘書長等職,屬於典型的公安系統政工幹部。

王勝俊法學專業常識匱乏在民間飽受詬病。在就任高院院長一個月後,王勝俊提出了死刑量刑的三個依據,即「要以法律的規定為依據,要以治安總體狀況為依據,要以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感覺為依據」,當時許多法律人士都曾批判把「人民群眾的感覺」作為死刑依據這一提法,認為這會導致「輿論審判」、量刑不公。

此外,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提出的頗受爭議的「三個至上」原則也被與王勝俊緊緊聯繫在一起。胡錦濤是2007年12月提出「三個至上」原則。王勝俊上任後,專門針對「三個至上」原則組織了全國範圍內的學習討論,甚至派宣講團全國巡迴宣講。2008年後的司法考試也將「三個至上」作為考察重點。

中國知名法學家、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曾在博客上撰文,指「三個至上」邏輯混亂,執行下去的話會給法律人帶來困難。

與王勝俊一樣沒有法學背景的還有現任司法部部長吳愛英。

吳愛英於2005年至今任司法部部長。此前,她曾在山東任黨校教員、地委書記、婦聯主任、副省長等職。被任命為司法部部長後,吳愛英曾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法學理論專業學習,這也成為吳愛英簡歷中唯一與法學直接相關的經歷。

人性的貪婪,黨性能管住嗎?

成延洲院長在回應關於「講黨性不講人性」的質疑時稱,人性包含許多醜惡的東西,如「好色、貪婪、淫蕩」等,「而黨性卻是人性中光輝一面的結晶體」。

然而,光輝的黨性似乎並沒能有效管住政法幹部的人性。

5月16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

蔣尊玉的簡歷顯示,他21歲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基建工程兵幹事、國企黨委書記,後又升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是一個集部隊、國企、地方工作經歷於一身的、「黨的好幹部」。

據《南方日報》報道,蔣尊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承接建築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獲通過他人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賄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65.67萬元、港幣4670萬元。

除了腐敗的政法幹部外,不透明、不獨立的司法體系也給「訴訟掮客」們提供了致富的機會。據《華商報》報道,總有一些「訴訟掮客」遊走在當事人、代理人和法院領導、審理法官之間,打招呼、設飯局,從中斡旋收受賄賂。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原秘書長劉涌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劉涌曾在最高院工作過20餘年,後調至高院諮詢委員會任秘書長,期間利用自己的人脈替當事人向法官求情、行賄。《華商報》報道,劉涌的辦公室里經常是一撥又一撥的當事人上門來找讓他幫忙打官司,其「生意」火爆程度不亞於一個正規的律師事務所。

什麼是「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簡章》,諮詢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對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向院黨組提供諮詢意見」,「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隊伍建設、行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等。

去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明確要求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具體案件。然而實際上,領導為了保仕途或收回扣而插手案件的情況仍屢禁不止。

而且在媒體和司法都不獨立的情況下,上級部門要做調研、了解政策執行情況,多數情況下都是依靠內參、諮詢委員會、調研小組等形式,而這樣的機構設置,無疑給了劉涌這樣的「訴訟掮客」給自己牟利的好途徑。

另外,據澎湃新聞報道和新浪網友截屏顯示,河南內鄉縣法院官網「院長致辭」中曾有「論黨性不論人性,論規矩不論初犯,論主觀不論客觀,論業績不論原由」這句話。而美國之音記者發現這句話目前已被刪除。記者致電內鄉縣法院想詢問法院內的標語是否還在,但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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