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實施新考試規定 華裔工人遭受歧視
外觀
【2007年4月13日訊】
從2007年1月1日開始,美國加州政府對建築業又有了一個新的規定,AB931, [1] 這是一個針對電工工人的規定,也是有史以來對建築業工人的新規定。規定指出︰電工合格證考試只可用英文或西班牙文。
倆年前,加州政府設立了考試機構,要求所有加州的電工必須經過考試才可以拿到上崗工作證,兩年後的今天,只有大約51-52%的電工拿到了工作證,這對加州的建築商,地產發展商,整個建築業包括個級政府的建築需求,大中小學校的建築需要等等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因為有近一半的電工工人無法上班工作,造成很大抱怨。[2]
最近,加州政府為了彌補這個缺陷,增加了考試的頻率,但是加州政府忽視了這個政策有個很大的缺陷︰在華人聚集的三藩市和洛山機, 有許多用漢語作為重要語言的電工,他們可以用簡單的英文做日常生活,但要用英文或西班牙文做考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這個規定使華裔電工,其中有合法美國永久居民,更有美國公民無法得到工作來維持他們的日常生活。這也就是說,這個政策對華裔美國人造成了很大傷害,很大的歧視。
在加州單是姓王的人就有600個以上持有加州建築執照,可以想像整個加州華人建築業的工人數目是相當大的。[3]
這使人想起19世紀20年代加州有規定︰用馬車運送衣服的洗衣店只需要交3元錢的稅收,但是用手推車的店就要交幾陪以上的稅。以前加州有許多歧視華人的政策,但是到今天為止,這些帶有歧視性的政策還在變向的繼續的存在。
消息來源
- ↑ 美國加州政府對建築業又有了一個新的規定,AB931 http://www.dir.ca.gov/DAS/ElectricalTrade.htm
- ↑ http://www.stopab931.org[已失效,有存檔]
- ↑ 美國加州CLSB網站 http://www2.cslb.ca.gov/CSLB_LIBRARY/Personnel+Search.asp[永久失效,無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