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偵結 吳淑珍等人遭起訴
外觀
【2006年11月7日訊】 2006年11月3日下午(台北時間),國務機要費案正式偵結起訴,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前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等人被起訴。而因為憲法的規定,因此陳水扁雖被列為有共同犯意,但在任期內並不會遭起訴,將在解職或卸任後正式起訴。
此案件起源是種村碧君(日本人,原名李碧君)的堂妹李慧芬,向國民黨立法委員邱毅爆料說自己的君悅飯店發票被堂姐拿去給吳淑珍報繳國務機要費,因此監察院審計部開始進行查帳,並將查帳結果轉由法務部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分案給陳瑞仁檢察官調查。
此次調查結果一出,震撼台灣政治圈,朝野各政黨紛舉行緊急會議以研究對策。而從九月初起的倒扁運動參與者,聽到起訴的消息,興奮的放鞭炮及開香檳「慶祝」。
陳水扁在與幕僚及律師研商後,於11月5日20時(UTC 12時)在總統府舉行說明會。
消息來源
- 林慶川、邱燕玲、李明賢、蘇永耀,國務機要費案 呉淑珍等4人被起訴,自由時報,2006年11月4日。
外部連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電子檔案
-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國務機要費偵結情形[永久失效,無存檔]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PDF檔案)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PDF檔案)
- 起訴書(附表一)(PDF檔案)
- 起訴書(附表二)(PDF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