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死還是不死,是個問題

維基新聞,自由的新聞源

【2013年7月28日訊】 中國當局宣佈,以貪污受賄濫權罪在山東濟南對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提起公訴。 新華社25日消息稱:濟南檢察院起訴書說,前重慶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貪污「數額巨大」,濫用職權,使國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當追究刑事責任,「數罪併罰」。

薄熙來徹底「栽了」

這位從大連起家,並進京當過商務部長的前重慶一把手,至此算是徹底「栽了」。 如果不出「王立軍事件」這個意外,本來這位主政重慶唱紅打黑紅極一時的中國政治明星,去年十八大上篤定可以「入常」。薄熙來打黑主要助手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去年2月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館,釀成轟動一時的國際事件。3月北京開人大政協兩會,時任總理溫家寶點名批判了「重慶模式」。 4月中南海撤銷薄熙來職務,派其政治局同僚張德江南下重慶替代薄熙來,重慶乃至全國官場震動。薄熙來銷聲匿跡數月,9月底,中南海宣佈將薄熙來「雙開」(黨籍公職),追究其刑事責任。今年7月24日,新華社公佈消息:薄熙來在濟南被公訴。 只有兩段的簡短報道,沒有提到何時將開庭審判,也沒有提到是否公開審判。全世界都屏住呼吸,看中南海如何「發落」在中共高層有着廣泛人脈關係的「太子黨」、「八老」之一薄一波的「好兒子」薄熙來。

多維:薄熙來必須死

很多人盼其死。 海外多維網25日發文說:「薄熙來必須死劉志軍也必須死」。 該文說:「不論從司法的角度,還是政治層面的需要,對於薄熙來的處理,都必須從重,不處以極刑難堵悠悠眾口。」文章說,劉志軍受賄6900萬,374套房產,濫用職權8個多億,原本他不被判處死刑,對貪官們來說是個很壞的示範效應,對中國人民的反腐信心也是個極大打擊,對中共正致力於打擊貪腐扭轉形象的努力來說,也是個極大諷刺。這篇「報道」說,亂世用重典,在今天中國官民矛盾激化,民眾對官員腐敗現狀深惡痛絕的現狀之下,雖然習近平和王岐山等中共新一代領導層認識到需要打擊貪腐來贏得民心,保證中共執政基礎,喊出「整風」、「治貪」的口號,但是如果不給這些罪大惡極的貪官以應有的懲罰,將難以樹立新一屆中央的權威,也會讓民眾對中共再一次失望。 按照魯迅的說法,一般中國民眾對刑場殺頭抱有極大觀看熱情。

判無期,薄熙來將永無出頭之日

海外媒體多能冷靜客觀看薄熙來案。 一般認為,薄熙來這次將重判,刑期二十年至無期。 也有媒體認為,從獲刑下獄的前政治局委員北京市長陳希同、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判刑情況來看,薄熙來將獲刑15至20年。

效陳良宇陳希同,刑期低於20年

新華社1998年7月31日發出電訊:陳希同因貪污和玩忽職守兩罪並罰,判刑16年。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社的電訊也曾提到陳希同修建兩處豪華別墅,並在此吃住享樂,大肆揮霍國家財產,「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陳良宇案。 新華社2008年4月11日宣佈,天津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三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

網友:習近平不會讓薄熙來死

有網友在未名社區論壇發表言論說,薄熙來不會被處死。 這位叫camelina的網友說:「對比一下書記和志軍的起訴內容,貌似書記的罪行並不比志軍嚴重。說書記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而說志軍是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多了'特別'兩個字。」這位網友說:劉志軍從被公訴到宣判一共約兩個月。 谷開來、王立軍都是一個月解決。 「估計書記案子也會在兩個月之內結了。」「另外,根據我共一貫的套路,薄的刑期應該已經在內部醞釀好了。醞釀過程中習總肯定很糾結,殺了書記,從此習、薄兩家結下世仇,判的輕了就會被別人說成是軟蛋。」他說,還是古訓說的好:故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堆出於岸,流必湍之;行高於人,眾必非之。 前鑒不遠,覆車繼軌。 「政治的水太難趟,書記太鋒芒畢露,沒有學會明哲保身。」

消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