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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友被指「侮辱」道德模範遭行拘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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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9日訊】

中國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有關當局2月18日下午通報,將近日在微博上發表言論,斥責中國「核潛艇之父」為保守國家機密竟30年不見父母的網友行政拘留10日,並處以罰款。事件引發外界強烈反應和熱議。

山東臨沂市臨沭縣網信辦官微星期天通報稱,微博用戶「禚律師-a6j」的網友禚寶偉,2月15到16日發表言論,對中國工程院院士、「核潛艇之父」黃旭華進行「公然侮辱」,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縣公安局已於2月17日傳喚到案,處以行拘10日,並罰款500元。同時,還將加大調查取證力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為保密30年不理父母

據報導,來自武漢、94歲高齡的黃旭華在大年三十央視春晚上,代表所有「道德模範」送上新春祝福。而黃旭華從1958年起為了研究核潛艇保密,隱姓埋名,「以身許國」,闊別家鄉30年,徹底斷絕聯繫,連父母都不知道他的去向。黃旭華去年11月曾在全國精神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受到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接見,並邀請坐在身邊。

不過,微博認證為「山東日照德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禚寶偉,在個人微博上隨後表示,黃旭華從科技成就來說有貢獻,從為人子來說就是個「畜生」,其30年對父母不聞不問,音訊全無的藉口不成立。禚寶偉還表示,這個不孝的畜生,30年不聯繫父母竟成了閃光點。

臨沂市臨沭縣官方通報還表示,縣公安局接到網友「舉報」後,高度重視,並立即展開調查。經查,「禚律師-a6j」的真實身份是臨沭縣鄭山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47歲的禚某,曾任山東德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2017年8月8日註銷律師執業證書。

禚寶偉被指「公然侮辱」道德模範而被行政拘留10天的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包括人民日報和新華社等官媒都稱抓得好,英模形象不容詆毀,並表示網絡空間是公共空間,發布網絡言論必須恪守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

違背基本人倫道德?

而在大量「愛國」網友一片讚好聲中,也有許多網友對動用公權力打壓言論表示不滿,稱侮辱罪是自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黃旭華本人沒有去法院起訴,案件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構成重大影響嗎?

還有網友表示,宣傳一下核潛艇科技元勛是好事,而有人站在不同角度罵兩句也無傷大局,本來社會就是這樣。但現在把罵人的抓了,整個事情就有點「畫虎不成」的味道了。仔細想想,如果全社會都認為30年不回家不見父母很正常時,那這個科技元勛的事跡還有啥宣傳的意義呢?

中國網絡作家、時事評論人士田奇莊星期一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個人認為所謂侮辱罪是一種自訴罪,如果涉事本人沒有提出異議,不應當由公權力出面打壓,給人限制言論、政治迫害的感覺。

他說:「我覺得這真是法律的倒退。按現在的法律來說,你如果認為他對人身侮辱也好,誹謗也好,那是一種自訴案件。本人如果認為受到人身侮辱,他可以提起訴訟。沒有必要大驚小怪,更沒有必要上升到一種刑事案件,甚至進行人身迫害、政治迫害。我覺得這是一種公權力的濫用。」

田奇莊表示,可以理解黃旭華從事保密工作,但可以採取其他保密措施,30年不跟父母聯繫,實在是有違基本人倫道德,被評為「道德模範」,難以服眾,有人出來批評一下,也很正常。

他說:「人家這樣說的,確實是有道理。如果你30年不認你的父母,你也就是有些過分了,是對起碼的人性的不尊重,文明道德的不尊重。人家這種批評不無道理,即使有些情緒,激昂地發洩,我覺得也屬於正常的,可以理解的範疇。你也就是違背了起碼的人倫道德。對這樣的行為進行譴責,沒有什麼不應該的。」

五字留言換來十日拘留

此外,據維權網等媒體報導,湖北32歲的網民丁文婷,在2月14日發出一條微博的第二天,被武漢市武昌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原因是丁文婷針對微博評論有關近年來武漢城市管理出現的眾多令市民不滿問題時,發了「武漢市長滾」的留言,被警方列為「為發洩心中不滿,在微博上公開發表辱罵他人的言論,造成不良後果」。丁文婷為此要在拘留所度過農曆新年。

消息在網上引起強烈輿論反彈。有網民質疑,既然市長是公僕,對公僕說個「滾」是行使言論表達權,怎麼會違法。也有網友表示,近幾年來,各地發生許多「因言獲罪」的案例,說明當局對民眾言論管控力度正在加強,而在各種社會問題白日化的同時,當局深懼民眾言論,希望從嚴扼殺和懲治,以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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