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遭雷學明控誹謗案獲判無罪
外观
【2008年9月10日讯】 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涉嫌誹謗案,昨日(9月9日)一審獲判無罪,原訴人雷學明表示會提出上訴。
陳水扁去年12月接受媒體訪問時,對拉法葉軍購弊案作出評論,當中指海軍六人小組的雷學明等人涉及收受回扣,另外徐國勇及賴清德等亦於立院質詢或記者會中,指事件有關軍官疑似收取回扣。被點名的雷學明、王琴生、程志波等五名前高級軍官感到被誣衊,因此控告陳水扁等人涉及誹謗,並要求賠償二十億台幣。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判案,據判決書指,雷學明等人因拉法葉軍購弊案遭到監察院糾正彈劾,或被檢察官起訴,因此認為陳水扁的評論並非沒有根據,也不是出於惡意,故駁回譭謗指控。最後判陳水扁、徐國勇及賴清德三人無罪。
雷學明昨天到庭聆判,對結果表示驚訝,並表明會到底。
消息來源
- 雷學明案 陳水扁判無罪,自立晚報,2008年9月9日。
- 雷學明控誹謗案 陳水扁獲判無罪,中時電子報,2008年9月9日。[永久失效,無存檔]
- 陳水扁遭控譭謗官司獲判無罪,BBC中文網,2008年9月9日(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