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理大示威者泯滅人性 反送中案量刑起點創新高
【2024年1月21日讯】
香港抗爭期間的警民衝突,法官謝沈智慧斥理大暴動示威者「泯滅人性」、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暴動之一,「沒有理由為横蠻行為作出輕判」,判11人暴動等罪囚46至61個月不等;量刑起點屬同類案件中最重。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理工大學遭警方包圍,多人企圖突圍離開不果被捕,當中11人早前承認暴動等罪,今日被判囚46至61個月不等。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同意本案示威者「泯滅人性」,認為是香港史上最嚴重暴動之一;批被告不想面對法律責任故突圍逃。
刑期最長的被告因無牌管有汽油彈,遭法官謝沈智慧上調量刑起點至7年監禁。法官以6年半或7年為量刑起點,創下同類案件的最高。
案情透露,11名被告均是警方當日封鎖理大前,已進入理大並繼續留守在內,並於11月18日下午從被封鎖的理大突圍逃出。
反送中時期案件中,刑期最長的是港獨支持者管有炸藥,判囚12年,其次是元朗恐襲白衣人判囚7年。
一名示威者同涉中國國慶日及理大圍城示威,累計判囚6年9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理大暴動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暴動之一,牽動全港、規模前所未見,極之暴力,令該區陷入混亂,屬早有預謀、計劃周詳。
她強調本案控罪須顧及整場暴動,而示威者對警射箭、擲汽油彈等,直言「形容為泯滅人性亦不為過」。
她並指各被告在警方圍封校園前已經進入理大,試圖從理大正門逃走時被捕,認為各被告是因不想面對法律責任才突圍逃走。
她稱,各被告行動猶如熟練軍隊,硬闖警方防線挑戰警權,並指「沒有理由為横蠻行為作出輕判」,遂以6年為眾被告的暴動罪作量刑起點。
當中兩人因另承認控罪,再上調量刑起點至6年半及7年,而後者為區院案最高刑期上限,扣除認罪扣減,分別被判囚56.5及61個月。
翻查資料,本案之前雖然亦有暴動罪成被告的量刑起點為6年或以上,惟部分屬高院案件,今次量刑起點屬目前同類暴動案中最重。
15名被告、有一男一女17歲,年齡總共介乎17至26歲,職業大多為年輕畢業學生;3人不認罪、案件七月裁決。
防暴警察圍困理大中的示威者,理大示威事件被形容為反送中運動以來最大的人道危機。香港警察圍困校園、掃蕩衝擊、裝甲車推進、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鳴槍示警、水炮車、聲波砲、閃光彈、震撼彈。
抗爭者行動失敗,僅有少部分人得以安全逃脫,其餘大部份向警方投降;校內共810名成年抗爭者被捕(包括46名理大學生)、318名未成年抗爭者被登記資料,另567名抗爭者於圍城外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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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輯:「理大圍城」
消息來源
- 理大突圍|11人認暴動判囚46至61月 1人量刑起點7年屬同類案最高,法庭線,2024年1月21日。
- 【香港法庭】理大外暴動11人判囚46至61月 量刑同類案最重,rfa,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