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理大示威者泯灭人性 反送中案量刑起点创新高
【2024年1月21日讯】
香港抗争期间的警民冲突,法官谢沈智慧斥理大暴动示威者“泯灭人性”、是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暴动之一,“没有理由为横蛮行为作出轻判”,判11人暴动等罪囚46至61个月不等;量刑起点属同类案件中最重。
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理工大学遭警方包围,多人企图突围离开不果被捕,当中11人早前承认暴动等罪,今日被判囚46至61个月不等。
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同意本案示威者“泯灭人性”,认为是香港史上最严重暴动之一;批被告不想面对法律责任故突围逃。
刑期最长的被告因无牌管有汽油弹,遭法官谢沈智慧上调量刑起点至7年监禁。法官以6年半或7年为量刑起点,创下同类案件的最高。
案情透露,11名被告均是警方当日封锁理大前,已进入理大并继续留守在内,并于11月18日下午从被封锁的理大突围逃出。
反送中时期案件中,刑期最长的是港独支持者管有炸药,判囚12年,其次是元朗恐袭白衣人判囚7年。
一名示威者同涉中国国庆日及理大围城示威,累计判囚6年9个月。
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理大暴动是香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暴动之一,牵动全港、规模前所未见,极之暴力,令该区陷入混乱,属早有预谋、计划周详。
她强调本案控罪须顾及整场暴动,而示威者对警射箭、掷汽油弹等,直言“形容为泯灭人性亦不为过”。
她并指各被告在警方围封校园前已经进入理大,试图从理大正门逃走时被捕,认为各被告是因不想面对法律责任才突围逃走。
她称,各被告行动犹如熟练军队,硬闯警方防线挑战警权,并指“没有理由为横蛮行为作出轻判”,遂以6年为众被告的暴动罪作量刑起点。
当中两人因另承认控罪,再上调量刑起点至6年半及7年,而后者为区院案最高刑期上限,扣除认罪扣减,分别被判囚56.5及61个月。
翻查资料,本案之前虽然亦有暴动罪成被告的量刑起点为6年或以上,惟部分属高院案件,今次量刑起点属目前同类暴动案中最重。
15名被告、有一男一女17岁,年龄总共介乎17至26岁,职业大多为年轻毕业学生;3人不认罪、案件七月裁决。
防暴警察围困理大中的示威者,理大示威事件被形容为反送中运动以来最大的人道危机。香港警察围困校园、扫荡冲击、装甲车推进、发射催泪弹、橡胶子弹、鸣枪示警、水炮车、声波炮、闪光弹、震撼弹。
抗争者行动失败,仅有少部分人得以安全逃脱,其馀大部份向警方投降;校内共810名成年抗争者被捕(包括46名理大学生)、318名未成年抗争者被登记资料,另567名抗争者于围城外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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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辑:“理大围城”
消息来源
- 理大突围|11人认暴动判囚46至61月 1人量刑起点7年属同类案最高,法庭线,2024年1月21日。
- 【香港法庭】理大外暴动11人判囚46至61月 量刑同类案最重,rfa,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