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市管社区”拟法条化 为中国大陆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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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讯】

龙港市党政机关所在地

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将《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列入该市2022年立法正式项目。

该意见稿共5章30条,均围绕解决龙港市没有乡镇的实际问题进行条文内容撰写。职能承担方面,规定依法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和事项,可由龙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履行和承担,部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事项可通过委托、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具体承担。组织建设方面,明确社区“一委两会四中心”的构成,即社区中共组织、居委会、监委会、党建服务中心、网格服务中心、事务服务中心、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开展各项基层活动,社区可以成立由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其他组织代表、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社区议事协商组织。

龙港市的前身为苍南县下辖的龙港镇,2019年8月由镇升格为县级市并在当年9月25日挂牌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较为少见。在成立县级市后,龙港市在中国大陆率先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区划层面不设乡镇和街道,在机构设置层面尽量做到精简,在基层治理方面全面构建“市区-社区联合党委-网格党组织”的“市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大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管理体制配置行政职能,在立法过程中并没有考虑不存在乡镇(街道)层面的情况。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分别有13部和22部,累计规定的35项乡镇(街道)行政职责在龙港出现行使主体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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