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副董事长李在镕行贿案经重审后被判囚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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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讯】

李在镕

三星副董事长李在镕被判处两年半监禁,原因是他贿赂前总统朴槿惠的一名助手,以赢得两家关联公司合并的支持,加强对集团的控制。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月18日宣判,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副会长李在镕因前总统朴槿惠“闺密干政”案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2014年,父亲李健熙心脏病发作,他一直是三星电子的“实际老板”。李健熙于2020年10月25日去世。

三星目前是韩国最大的公司。作为三星的掌舵人,如果李在镕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或者被迫放弃在三星的领导地位,可能会对三星未来的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害。对于公司未来的董事安排,外界尚不清楚。

三星被指向崔顺实经营的两家非营利组织,崔顺实付出430亿韩元,换取朴槿惠政府的政治支持。2017年2月,李在镕因“闺密干政”事件首次被捕。他被控受贿、挪用公款、隐匿海外资产、提供伪证等罪名。

现年52岁的李在镕涉嫌在2015年向时任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以继承集团经营权。一审法院2017年判决其犯有部分行贿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二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

李在镕否认了这一指控。他承认自己曾捐过钱,但否认三星想得到什么回报。韩国法院于2017年判处他5年监禁。2018年2月,二审判决减半至2年6个月。首尔高等法院决定缓刑,这意味着他在狱中服刑11个月后被释放。

2019年8月,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撤销了二审法院对李在镕等涉案人员朴槿惠、崔顺实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消息来源

Kit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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