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员苏震清等12人因为涉嫌收贿遭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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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讯】

台北地方检察署于9月21日侦结立委收贿案,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十二人,包含现任立法委员民进党籍苏震清、国民党籍廖国栋、国民党籍陈超明、无党籍赵正宇,以及前立委徐永明(案发后退出时代力量),并移审台北地方法院。

起诉书指出,前太平洋流通董事长李恒隆为SOGO经营权,自2012年透过蔡煌琅结识苏震清,利用苏震清担任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委员身份,长期向经济部施压,后又透过长期游走立院助理牵线其他立委行贿以企图翻案。

检方认定,苏震清涉收贿2580万元最高、廖国栋790万元、陈超明100万元、苏震清办公室主任余学洋涉嫌收贿124万元、廖国栋办公室主任丁复华涉收贿180万元、陈超明办公室主任梁文一涉收贿50万元。无党籍立委赵正宇虽然家中被查获920万元,但因贿款被办公室主任私吞,只被起诉财产来源不明罪及逃漏税。徐永明虽曾透过白手套与李恒隆收贿两百万元,但因他事后忌惮李恒隆的对手因此没有拿钱。前立委陈唐山(原民进党,因未缴党费自动除籍)获不起诉处分。

检方批评被告身居庙堂高位、手执立法权牛耳,却自甘沦为李恒隆以金钱豢养的家臣,建议法院判处重刑。

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收贿案于22日凌晨裁定3名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羁押禁见,但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立法院会期中拘禁现任立法委员须经立法院同意,因此立法院也于9月22日紧急召开朝野协商,在4个党团都同意羁押后,于早上9点22分院会的临时报告事项时,由立法院院长游锡堃正式宣布,同意续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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