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澳门拒入境陈巧文认为是政治原因
外观
【2008年6月17日讯】 香港大学女生陈巧文于6月12日打算经澳门前往澳大利亚时,遭澳门当局引用《澳门内部保安纲要法》被拒入境,她认为被拒入境是因为政治原因。
澳门新闻局发言人表示,当局是根据内部保安纲要法第17条拒绝陈巧文入境。据澳门印务局资料显示,该条例下其中有一项条文包括“对依法被视为不受欢迎,或对内部保安的稳定构成威胁的非本地居民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将其驱逐出境”。
陈巧文在17号接受民间电台节目访问时表示:“过去也有经澳门去其他地方旅行都没有问题,这次被拒入境,怀疑和她对西藏的政见有关。”
致电回港求助被拒
她表示,在澳门过关时,被澳门当局人员带入问话室,扣查约20分钟,当局安排了4至5名制服人员看守她。其间曾要求致电回港求助,又多次询问被拒入境原因,但都遭拒绝。
她指,虽然她拒绝签署拒绝入境通知书,不过仍遭强行送上船折返香港。
小档案
- 陈巧文:香港大学哲学系学生,由于在网上组织于奥运火炬在香港传递时展示雪山狮子旗以抗议中国人权状况而被传媒报道及成为网民讨论焦点。
消息来源
- 陈巧文澳门被拒入境,苹果日报,2008年6月13日。
- 陈巧文澳门被拒入境,sina,2008年6月13日。
- 陈巧文澳门被拒入境,明报新闻海外版,2008年6月13日。[永久失效,无存档]
- 陈巧文访问,民间电台,2008年6月17日。[永久失效,无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