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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讯局指港台《头条新闻》辱警 记协及港台工会提复核部分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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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讯】

香港通讯局指港台节目《头条新闻》辱警,记协和港台工会提司法复核,高等法院裁定部分得直。

港台节目《头条》讽刺警队遭到投诉,被通讯事务管理局裁定其中一集包括污蔑和侮辱香港警队等三项投诉成立,向港台发警告。记协与港台工会质疑通讯局错解《电视节目守则》,忽略节目具讽刺时弊的性质,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推翻通讯局的决定。

高等法院今颁下判词,维持辱警投诉成立的裁定,但认为节目有欠持平和资料不准确的部份裁定不妥。获判部份胜诉的港台工会与记协表示尊重裁决,指裁决还港台制作团队一些公道,但遗憾现时已没有了《头条》,会与律师研究判词后再回应。

法官周家明认为通讯局《头条》属讽刺性个人意见节目,非传统“个人意见节目”,仍须遵守电视守则,不存在法律错误,因此节目受《电视广播守则》第9章第17条规管。

节目《惊方讯息》环节中,演员王喜饰演角色“忠勇毅”身穿警察制服,并套上垃圾袋在垃圾桶冒出,说讽刺警方取消巡逻制度对白“依家仲取消徒步巡逻,唔使行咇,将当值时暴露喺空气中嘅机会,减到近乎零呀”。但警方只在某些地区取消徒步巡逻,并非全面取消,惟港台未有指出,没确保节目真实资料准确无误,法官裁定违反《守则》。

记协与港台工会指, 港台作为公营机构及公共广播机构具有双重角色,理应享有表达及言论自由,否则无法向公众提供一个无畏地讨论政府政策的平台。称通讯局的决定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中保障表达及言论自由的条文。

但周官指出,相关言论自由条文仅适用于香港居民或个人,港台作为一间公营机构,《头条》作为一个节目,并不享有法定权利。通讯局的决定只针对港台,而非制作人员或港台员工。

至于另一环节《无品芝麻官》环节中,讽刺警方囤积口罩对白“医生呀,你唔够口罩就早啲出声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法官认为通讯局未有足够事实证据证明内容失实,裁定局方失实指控不成立。

至于《守则》条文“禁止基于社会地位而污峻或侮辱任何人”方面,《惊方讯息》角色打扮成警员,并从垃圾桶冒出。通讯局裁定相关内容辱警,法官认为看来是以警员身分为讽刺对象,局方没有法律上的错误。

周官认为,即使《头条》是一部讽刺作品,公职人员亦应接受不同批评,并准备容忍一定程度的夸张、偏见甚至不公平的批评。但也不代表可以用煽动仇恨、散播恐惧或侮辱等方式讽刺公职人员。局方有权裁定内容构成侮辱警员,裁定局方并非不合理。

至于《守则》条文“要求节目尽量表达多方面意见”。制作组曾邀约警方上节目回应批评被拒,通讯局当时没考虑这点。法官裁定《头条》这方面符合《守则》,裁定局方决定不合理。

法官认为,由于《头条》已停播、亦没迹象会复播,案件发还局方再议不切实际,故不将案件发还局方,局方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考虑。由于裁决为部分胜诉,通讯局须支付港台和记协一半讼费。

通讯局表示,会研究判辞再决定下一步行动,包括是否提出上诉。港台表示,会继续按约章、“编辑政策及流程”以及“制作人员守则”,致力为公众提供优质节目及资讯。

自2019年香港反修例事件以来,香港电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多次被建制派指责其站在民主派一边,称港台对中国、香港政府和香港警察的批评太多。

播放30年的《头条新闻》是港台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以其讽刺政治性质和幽默的语气而闻名。直到去年6月播出最后一集,在节目删剪部分片段后不久就被港台停播随后港台广播处长亦被换任多个及政治的节目都被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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