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释 须交一千万保释金
【2020年12月23日讯】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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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诈骗及违反《港区国安法》,被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他必须交出旅行证件,期间不得与外国官员会面,并接受采访和发表文章。律政司表示,打算向终审法院上诉。
案件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处理,法官批准黎智英以1000万元现金及30万元人事担保取保,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同时,必须交出所有旅行证件。期间,不得会见任何外国政府官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在线或离线发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评论或留言;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来自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示、控制、资助,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在保释期间,除了警署或法庭外,要留在报称住址,不得外出。律政司随即表示,打算就黎智英的保释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裁判官苏惠德早前指,李志英有潜逃风险,曾两次拒绝保释。
消息来源
- 黎智英涉违港区国安法等获准保释 律政司有意提上诉,《无线新闻》,2020年12月23日。
- 黎智英获准保释 控方即时申请上诉至终院,《Now新闻台》,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