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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婚姻是非法同居 幼小孩子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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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7日訊】

居住於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的周女士,現年38歲,因兩年前發現丈夫彭先生有外遇,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糾紛不斷。故此,周女士想通過法律的手段和彭先生打官司,合理分配兩人的共同財產,卻發現兩人的婚姻竟然屬於非法同居

2008年12月5日下午,周女士的兒子彭博放假,本來她是要去接孩子的,可是沒想到小車竟然被丈夫(彭先生)鎖了。學生四點就放學了,可是到七時,彭博的班主任打電話給彭女士說還沒有人來接彭博,周女士生頓時火上心頭。但她想到自己身為孩子的母親,還是去接孩子了。彭博今年十二歲,剛上六年級,看起來略顯瘦弱。到了周女士的朋友家,看似文弱的彭博再次接到父親電話時,吼着說:「你這麼不負責,老子長大後打死你。」

「這件事還是件小事」,周女士很平靜的說:「在家裡的時候,他什麼都不管,卻常責打孩子。」。周女士就和彭先生分居後,雖然仍住在一層樓上,可是兩人極少說話,動輒就是拳腳相加。對於孩子,彭先生也常常是怒目相向。一次在客廳里,彭博拿着彭先生的手機玩遊戲,來了信息。彭博打開看了,發現竟是彭先生情人的信息。彭博當時就吵了出來,「整天跟那個雞婆發信息。」彭先生則吼着說:「大人的事你少管!」啪啪兩巴掌就打在了彭博臉上,小小的孩子在心目中刻滿了對父親的憤怒。

彭先生生活風風光光,經常在外一擲千金。可對孩子、老婆卻是斤斤計較。前幾個月,他買防蚊紗窗,順便也裝了彭博的房間,彭先生提出彭太太應當平攤兩千元的費用。早一個月,彭先生提出水電費也應當平攤,於是在彭女士住的房間入門的走廊也裝了一個電錶。彭先生常常惡意侮辱彭太太。這段時間發現彭太太也能獨立撐起生意了,又強行讓人去她的門店拉貨而不付分文,甚至於悄然鎖住彭太太的車。周女士說:「現在實在是不能再忍下去了,決定走法律的路線和他分個清楚。」

可是這時周女士才發現,如果打官司,只能是以非法同居的名義提出起訴,原因是兩人結婚時並未按法律程序執行。當時結婚時,由於周女士的父母不同意,並沒有辦理結婚證明。後來彭先生托一個民政局朋友之便,辦了一個結婚證。那個在民政局做會計的朋友並未按程序辦事,只是在結婚證上蓋了一個公章了事,沒有任何存根。現在那個結婚證找不到了,在民政局也查無證據。而按照2000年後的婚姻法規定,沒有結婚證,兩人的婚姻屬於非法同居。所有的財產也只能按非法同居進行分配。

兩個人有兩個兒子,大的已經十一歲,小的三歲,以及一個抱養的三歲女兒。周女士想把三個孩子都爭取過來自己撫養。女兒現在由周女士的母親撫養,所以不在法律所規定的範疇內。但是兩個兒子她只能選一個。所以她想採取這樣的策略。先要小的那一個。而大的那一個已經成熟了,思維已經很難改變了,雖然名義上是彭先生的孩子,可是平時也能跟她一起居住。當問起彭博,母親先要弟弟,將來再去接他好不好時,彭博足足沉默了十分鐘,然後說好的,不過不要忘了去接他。現在的彭博,極少提及家裡的事,而性格十分倔強。他最愛玩電腦遊戲,一上網,就沉迷其中。提及父親時,他常說的一句話就是:「等老子長大後,打死他。」目前有關的案件正在起訴之中,彼此的爭執卻依然不斷升級,對於結果,我們拭目以待。

消息來源

受訪者
  • 顧女士(周麗敏女士的朋友)
  • 周麗敏女士
原創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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