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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刊憲生效 遊行舉港獨旗已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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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訊】

2012年,數十名示威者在中聯辦門外揮舞港英旗幟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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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東方日報》、《香港01》和《無線新聞》等香港媒體援引警方消息人士的話說,如果在集會和遊行中揮舞旗幟、標語和講話,內容將表達或暗示煽動或煽動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例如,舉著「香港獨立」旗幟,鼓吹「香港獨立」等口號,甚至煽動台獨、藏獨、疆獨等都是非法的。

警方將在現場現場錄影及搜證。如果可行,將發出警告,要求在場人員遵守指示。警察也可以立即逮捕,不一定要在拘捕之前事先發出任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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