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逮捕的12名香港人的親屬要求自己聘請的律師能與被拘留者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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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訊】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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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在中國被逮捕的12名香港人的一些親屬要求香港政府檢查他們的狀況,並確保由家庭而非中國政府任命的律師能夠與他們會面。

這12人於8月23日因非法駛入大陸水域而被捕,他們是乘船從香港出發駛往台灣的途中。

所有人都涉嫌與香港去年爆發的反政府抗議活動有關,其中10人已被起訴,保釋後不准離開香港。目前他們全部被拘留在鄰近的深圳。

一些被拘留者的親屬星期日在香港警察總部外舉行了記者招待會,表達了他們對地方當局的不滿。

「我們想要我們的兒子回來。……即使我們不能去探望他,至少給我們一張他的照片或信,以確認他在那裏,」 被拘留者李子寅(音)的父親說。

這些親屬還要求警方「交代逮捕的日期、時間、地點和過程」,以及是否有人員傷亡,海事處要公佈逮捕當天的雷達記錄。

香港警方在星期日晚些時候的一份聲明中說,當局審查了8月23日的海上交通記錄,「沒有發現任何中國海岸警衛船隻進入或停留在香港水域的跡象」。香港警方說,海警的記錄不會向公眾公佈。

香港警方的聲明說:「香港警察現正與內地執法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以獲得最新情況,並及時採取跟進行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進一步的消息。」

早些時候,被拘留者的家屬說,香港政府「只是逃避責任,僅僅用藉口來誤導公眾。」

家屬在一份聲明說,「然而,到目前為止,家屬指派的律師被拒絕(機會)會見被拘留者。換言之,所謂被捕人員的情況仍然只有中國當局知道。」

星期二,香港領導人林鄭月娥表達了對這些被捕人員被稱為「被壓迫的民主活動人士」 的不滿。林鄭月娥稱他們在逃避法律,並說他們將不得不由大陸當局「處理」,但她承諾提供「可行」的援助。

深圳警方上周日表示,他們涉嫌非法入境,這是大陸警方對此事的首次公開評論。同一天,中國外交部稱被拘留者為「分裂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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