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商行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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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主因

中药商全国联合会为了取得调剂权 ,在民国八十五年到八十七年间,大量收买立委,藉以推动药事法修正案通过。

涉案立委

邱垂贞收受1,010万元
廖福本收受1,000万元
赵永清收受210万元
林光华收受200万元
李俊毅收受100万元
许舒博收受100万元
冯定国收受40万元
陈鸿基收受30万元
苏贞昌收受10万元

苏贞昌涉收贿丑闻

中华民国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徐庆松,强调苏贞昌是台北县选出的立委,与地方互动频繁,地方公会平常举办活动,都会邀请苏贞昌来致词,当时是因为苏贞昌要选县长,基于礼尚往来,才由几位热心的会员捐款十万元、做为赞助选举经费之用。
徐庆松说,这件事双方都留有收据,苏贞昌有向选委会申报,完全是合法的政治献金
苏贞昌接受媒体访问强调,他当时在竞选台北县长,所以收受新台币十万元献金 ;然而检调人士指出,由于案发当时,政治献金法尚未完成立法,民代接受法人或个人捐款无上限规范。


苏贞昌未诚实申报政治献金

依据选罢法及相关法令规定,选举结束后要就选举经费、收到的选举补助款向中选会申报,超过一定金额者,选后一个月要送税捐机关核备;检方向中选会及税捐机关调阅相关资料后,结果发现三十一名立委中,只有赖来焜一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据了解,检方也曾提出相关规定询问苏贞昌,为何未就收到中药商赞助款向中选会及税捐机关申报?苏贞昌坦言以中选会规定的竞选金额上限,多数候选人都会超过,根本不可能诚实申报。

判决结果

检调侦办之后,将八名现任和已卸任立委提起公诉,在一审时,只有前立委廖福本邱垂贞被判刑。

二審合議庭宣判, 八人都犯了貪污罪,全部予以重判。

邱垂贞(非主动索贿,但也收到1,010万元),判刑十年,褫夺公权八年,收受的一千万元要追缴没收。
廖福本(索贿1,000万元,实际收到600万元),被判八年六个月。
赵永清(收210万元),遭判八年。
林光华(收200万元) ,遭判八年 。
李俊毅(收100万元), 获判七年六个月刑期,褫夺公权四年。
许舒博(收100万元),获判七年六个月刑期,褫夺公权四年。
冯定国(收40万元),被判七年两个月刑期。
陈鸿基(收30万元),四年刑期。

资料来源

自由时报 - 中药商行贿案/二审逆转 8立委全重判
中国时报 - 高院二审大逆转 中药商行贿案 8名前现任立委重刑
联合报 - 中药商案二审/收贿修法 8立委重判[永久失效,无存档]
壹周刊 第486期 壹号头条 中药商买通立委 苏贞昌涉收贿丑闻[已失效有存档]